因为天子不可能犯法!
所谓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不过只是黔百姓的一厢情愿罢了,不过也就是用来蒙蔽百姓的说辞。只有那些读书读愚了的人才会相信真有这么回事,若是为官者真的信了这句话,那当真是死无葬身之地了。
而现在,儿子学习法律的举动,在曾国藩看来,根本就是读书“读愚”了。甚至就是想做个下九流的“讼棍”,对此曾国藩当然不能接受。
尽管深知现在新朝的官制不同旧时,地方父母官不再负责审案,一概由县大理正、府大理寺丞、省大理寺少卿负责审判,至于提刑使更像是官府的“讼棍”,起诉犯人。cad3();因其专职刑狱,所以要求其必须精通法律——尽管在大理寺审判时因其实行上古的“三刺”之制,犯人是否有罪由“民间有德行者”组成的“明德团”裁决,大理寺只负责断刑。
可如此,却对大理寺和提刑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些“讼棍”只需要说服那以本地人抽取的“明德团”,既可判以无罪。在江西刚推行此制时,曾国藩曾经极为疑惑,因为三刺”和“五听”作为先秦周时之制度,都其核旨是“明德慎罚”,甚至就连那抽取的用于决定嫌犯是否有罪的“明德团”,亦是取以“明德慎罚”之意,但在另一方面,新朝重刑、重罚又是铁一般的事实,与过去地方官员对待诉讼的态度是“息讼”,那是为追求“无讼”而采用的一种处理诉讼纠纷的方法。“珥笔健讼”更是方志、官书吏训中用来形容地方恶俗的惯用语。但是放在新朝,却恰恰相反,与旧时主张“最喜民无讼,乡村共力耕”不同,新朝反倒是鼓励百姓通过“诉讼”解决各种争端。
曾目睹过江西归汉后,地方不断朝着“珥笔健讼”的方向展,曾国藩总是会感叹着“世风日下”,同样他却也不得不佩服一点,那就是在大理寺正总能做到公正廉明,“明德团”亦不负重托。
可这并不意味着他会赞同儿子学法律,因为学法律必先为“讼棍”,无论为讼师或者提刑使,其本质不过只是“讼棍”,只有在积累了足够的经验之后,才能通过申请、审核后才有可能成在大理寺正,而且仅仅只是可能罢了,毕竟大理寺正一共只有那么几位!
过去在江西的时候他没有办法阻止儿子成为一个“讼棍”,但是现在既然来了南京,那就要想办法把儿子接回正途,当然他不能够直接阻止这一切,毕竟现在要“依法而为”是陛下,曾国藩再最不愿意的就是因为自己的一些举动引起陛下的不满。
“见过父亲大人!”
突然,儿子的请安声打断了曾国藩的思绪,这时他才注意到儿子不知何时回来了,下一刻,他现儿子的变化极大——他的身上穿着黑色洋式衣裳,对于这种衣裳,他并不陌生,其类似6军军装,许多年青官员亦穿着此类服装,与军装不同的是,其左胸前有一个衣袋,而军装与官员着服都是两个衣袋。而且他的头,辫子剪掉了并没有蓄,而是留着短。头上还戴着军式的帽子。
尽管对于儿子未能蓄有些失望,但是曾国藩深知宫里的那位同样也是短,而且年青人这么穿着也属常见,倒也没有显露出内心复杂的情绪,而只是问道。
“纪泽,这些日子,你在那个开成学堂,学的都是什么?”
曾国藩故做好奇的问道。
“父亲大人,开成学堂是为考取南京大学堂之预备学堂,儿子在那一是学习洋文,二是学以算术,三是学以地理、四学以西洋法律……”
提及开成学堂时,曾纪泽的语气显得有些激动,那所只有几百人的私立学堂,给他开启了一扇新的大门,透过那扇门,他看到了以前从未曾知晓的世界。
“父亲大人,今天儿子之所以回来的那么晚,是因为在图书馆查阅资料,”
白天于校中学习,晚上于皇宫对面的帝国图书馆看书,完成课业,经过十天的日夜苦抄,曾纪泽刚刚写好一篇文章。
“图书馆?”
“是的,父亲大人,就是帝国图书馆,馆内除了有扬州文汇阁的《四库全书》全套之外,还有数十万册购自日本以及西洋的书籍,译书社几乎每天都会译出一本新书……父亲大人,儿子边抄边学,受益极大。儿子心想,这篇《中国政体与西洋政体比对得失》,不但对儿子考取南京大学堂极有用,而且对官员亦应该也有一定启迪,还请父亲大人能给儿子一些建议……”
曾纪泽送上手中文稿时,郑重向父亲建议。
“好哇!”
曾国藩翻阅着儿子的文稿,在翻阅这篇文章之后,他被文章中的文字所吸引,其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政体的各种优劣之处,同样出指出了科举的先进之处,当然免不了八股选才的种种弊端。同时也点出了西洋政体的优劣。
用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年完这篇文章之后,曾国藩他望着儿子,沉默了好一会,才问道,
“这篇文章是你自己所悟,还是他人所授?”
现在曾国藩想知道文章到底出自谁手,在他看来,这不可能是儿子所写,毕竟文风不似儿子的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