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江湖再见沙场见(6 / 14)

雪中悍刀行 烽火戏诸侯 26512 字 2016-08-31

人,据传某家的祖上在一生中曾经捕获到两头海东青,都作为贡品送往了当时离阳设立在两辽的都督府,这户人家中作为传家宝的那张制备精良的硬弓,正是都督府除赏金外的额外恩赐。有两个贵客借住在村子里,去年冬末一伙猎户遇上了一头不知为何没有进入冬眠的黑瞎子,正是恩人赶走了那头巨熊,事后村子青壮都喜欢跟那个年轻男人讨教几手把式,而村子里的孩子也喜欢与那个喜欢身穿绿衣的孩子一起玩耍。

入夏后,终于能够脱掉厚重裘衣的绿衣女孩很开心,而且在那个冬天她生了冻疮,她自己倒是不觉得有什么难熬,倒是小于总是愧疚。其实她一开始是不太喜欢两辽的,因为刚进入这里的时候正值风雪最盛,那种大烟炮的可怕天气就像给了她和小于一个下马威。直到在这个村子停下脚步,她在那些新朋友的带领下去结冰的河面上凿洞钓鱼,或是坐在木板上在冰面上滑行,每天都可以跟十多个同龄人打雪仗,都让她感到新鲜快乐。所以小于说要动身去辽北的时候,她不乐意,然后小于就再没有催促了。久而久之,她和小于挺像是土生土长的辽东人了,小于会背着弓箭跟着村里大人一起去狩猎,开始在老猎户手把手的传授下熬养幼鹰,而她也不再奇怪为什么这儿的窗户纸糊在外头,为什么家家户户都有大缸小缸的腌菜,为什么大人教训孩子的时候都要说再不听话就吊到篮子里。今天,小于在帮村子里一户人家砍那种高半丈多、当地人称为羊草的植物,用来造房屋,当然并不是羊吃的草,它的杆子空心,就跟她家乡的竹子差不多。她安安静静蹲在旁边,看着小于拎刀砍草杆子的模样,觉得挺帅气的。她记得高爷爷离开武帝城前一天,私下跟她聊天,说了很多人,很多人她都没记住,只有说到小于的时候,她格外上心,所以记得清清楚楚,高爷爷说当今天下剑客,某某某的际遇最好,谁谁谁的先天根骨最好,但是小于的练剑资质是最好的,没有之一。

她蹲在地上,想到那个高爷爷,突然有些悲伤。她其实知道他姓王,但是他长得那么高,她喜欢喊他高爷爷,而他也从来没有不高兴。

然后她又想起另外一个人。

那个人在临死前喊了她一声绿袍儿。

小于说那个人很了不起的,都能让高爷爷佩服了大半辈子。

她突然开口问道:“小于,高爷爷让你找那个人,算是让你代师收徒,可我们怎么找啊?”

于新郎转头微笑道:“总能找到的。”

她哦了一声,喊了一句我玩去了啊,起身后一溜烟就跑没影了。

就像这个小闺女亲哥哥的于新郎会心一笑,总怕她会觉得两辽之行枯燥无聊,现在看来是多虑了。唯一的麻烦就是这丫头跟许多当地孩子学了好些方言俗语,比如什么你彪啊,什么滚犊子,什么远点儿删着,想想就让于新郎有些忍不住冒冷汗。

至于那个还不知道在哪旮旯的“小师弟”,那个某种意义上等于是师父的闭门弟子,眼下于新郎并不着急,他坚信该找到时自然就会见面,这是一种奇妙的直觉。

于新郎有耐心等待。

五百年江湖,只有一个王仙芝,更只有一个李淳罡。

黄昏中,于新郎帮村民忙过了活计,回到借住的屋子前,房子主人已经备好了晚饭,于新郎却不知道那丫头在哪里疯玩,就只好学着村民那样吼了一嗓子,很快就从河畔那边传来应答声,她快步跑回,拎着裙摆轻盈迈过门槛,看到小于和那家人已经坐在了土坯砌成的炕上,因为等她都没有动筷子,她朝小于做了鬼脸,然后歉意地坐在小于身边,无奈的于新郎低声提醒道:“哪有让主人等客人吃饭的道理。”

中年村妇对绿衣女孩那是打心眼喜欢,连忙笑道:“不打紧。”

长有南人相貌的中年男人给于新郎倒了一杯酒,男人其实是外地人,媳妇是当地人,他的祖籍在东越,当年跟随爷爷父亲一同流徙锦州,不过比起洪嘉北奔还要更早,算是因祸得福,幸运躲过了那桩硝烟烧遍中原的春秋战事,因为辽西是离阳的龙兴之地,辽东也沾了不少光,虽然比不得辽西那边享受朝廷的种种优待,但比起赋税沉重的东越道百姓还是有着天壤之别,而且世人皆知有个异姓王当年便在锦州“虎出山林”,加上坐镇两辽的离阳藩王是胶东王赵睢,赵睢对辖境百姓也颇为善待,虽说北莽离阳对峙了很多年,但战火一直没有蔓延到这里,所以哪怕是中年男人,也是自幼起便从不曾见识过沙场兵戈。男人的家族在获罪北徙时带了一大箱子书籍,哪怕四代单传,但一代代父教子读书识字,竟是做到了许多中原士族都做不到的书香不断。

于新郎选择之所以在这家居住,也是对中年男人身上在北地极为少见的书卷气感到亲近。当听到于新郎说明天就要离开村子前往锦州城时,少了酒友的男人难免有些遗憾,大概是大半碗酒下肚,酒量不行酒品很行的中年人也就没了太多交浅言深的忌讳,低声笑问道:“于老弟,是去看那北凉王的祖居?我跟你说实话啊,没啥看头,一来寻常人靠近不得,有藩王府邸的亲卫盯着,二来很多人都说就是破屋两三间,据传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