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六章 “多管闲事”(1 / 2)

韩警官 卓牧闲 3902 字 2016-11-03

公安机关是准军事化管理的政府部门,局长的命令就是军令。

军令如山,一刻不能延误。

早上6点37分,前丁湖派出所长、现水上派出所长老唐,组织民警驾驶两条装有警灯、刷有公安字样的小汽艇,从蜿蜒曲折的内河航道,经团结村三组闸口进入柳下河,提前23分钟抵达柳下河大桥下的临时码头。

从现在开始他正式加入“4.19”专案组,兼任专案组副组长,不过接下来该做什么,要听编制尚未解决的高长兴指挥。

分局民警、联防队员、治安员再次倾巢而出,家里只剩下韩博、教导员陈兴国、打拐中队指导员王燕及刑警中队指导员邱光辉。

“韩局,你看看行不行?”

邱光辉不是不参加行动,是有其它工作,拿来一份王燕刚帮他打印出来的认尸启事请局长过目。

要登报的!

关键老百姓谁看报纸,谁又有闲钱去订报纸?并且这样的启事不会刊登在显目位置,不会刊登在发行量大的报纸上。

韩博对把认尸启事登在连刊号也没有,一周只发行一次,发行量实在少得可怜的思岗报上,到底管不管用实在没什么信心。

不过这与单位遗失营业执照、司机丢失驾驶证必须登报挂失一样,属必不可少的程序,刊登一下比不刊登好。

接过一看,很简洁。

抬头:认尸启事

内容:1997年4月19日晚,柳下河南港市思岗县良庄镇段安乐市新庵县柳下镇段河面发现一具无名尸体,死者系女性,年龄18岁至30岁之间,体态较瘦,身高一米六三,长发,上身穿黄色衣服,左耳垂下有一颗痣。

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从4月1日开始与家人、亲友、单位失去联系,并与死者年龄体貌相仿的情况或线索,知情者请速与邱警官联系。

落款“思岗县公安局良庄分局刑警中队”,联系人邱光辉,电话留了两个,一个刑警队办公室座机号码,一个是分局报警电话。

没配照片,太吓人,刊登出去会把读者吓坏的,报社也不一定让登。

韩博想了想,放下启事说:“邱指,不光我们思岗要登,新庵一样要登。最好复印几百张,在新庵、柳下、梁湾、柳北及我们良庄等周边地区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张贴。把网洒大一点,看能不能搞清其身份。”

“是,我今天不干别的,就干这个。”

“去吧,路上开慢点。”

打发走邱光辉,陈兴国敲门走进办公室,正站起身准备去茶几边跟他谈队伍整顿的事,手机突然响了。

老宁打来的,挂断用座机回,很正常的一个举动居然招来一顿鄙夷。

“你现在是局党委委员兼分局局长,一个月手机费能有多少,局里不报分局难道不能报?挂掉回,能省几个钱?把手机当机用,也不怕人笑话!”

两个月前你不一样把手机当机用么,有点钱就“嚣张”起来了,真有那么点“小人得志”。

韩博跟陈兴国做了个鬼脸,装出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说:“宁局,你城东分局财大气粗,我们怎么能跟你们比?本来就挺紧张的,又摊上一起命案,这两天是花钱如流水,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能省当然要省。”

命案,花点经费无所谓,关键能不能破。

面目全非的无名尸,不知道从哪儿漂来的,一点头绪没有,这种案子怎么破?

宁益安很庆幸尸体被人一竹篙拨到柳下河东岸,非常清楚“邻居”现在日子不好过,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立马岔开话题:“韩局,不开玩笑了,说正事。折腾一夜,在我们强大的政治攻势下,第二个收买被拐女孩的嫌犯,十分钟前在亲属规劝下投案自首,女孩安全解救出来了,小高和三台县局的同志刚送她去三台县人民医院做检查。

按照相关规定,收买被拐妇女的案件应由拐入地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女孩检查完身体要带回公安局做笔录,洪大也要审问第一个收买女孩的嫌犯和介绍别人收买的涉案人员,把这边材料整好回去抓他们老家的人贩子。”

一波三折,总算把人解救出来了。

这是一个好消息,韩博笑道:“这么说你们今天不一定回得来。”

“争取下午回来,洪大正在忙,他委托我跟你说一声。对了,我刚跟朱主任打电话汇报过,朱主任很高兴。”

言外之意很清楚,我汇报过了,你不用再汇报,生怕别人抢功。

韩博彻底服了,挂断电话笑骂道:“新庵县里没好人,从范局到老宁,一个比一个会挖墙脚,挖墙脚挖上瘾,看样子朱主任下次过来可以把办公室搬柳下去。”

局长好不容易把省厅打拐办主任“调”过来,居然被他们给“挖”走了。

再加上前晚的事,陈兴国一提到他们就来气,不禁苦笑道:“李鬼变成了李逵,他们有正牌打拐中队,有专业打拐民警,正在搞声势浩大的打拐专项行动,真是打得早不如打得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