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野战!
在蛮荒世界中,部落之间的战争有很多潜规则。
比如这一次,奇美拉部落和野马部落争夺落马山脉,所以就要约在一个地方野战。而不是奇美拉部落宣战,野马部落就在家中防守。
而一旦攻打部落本部,就意味着是征服战。
战场就在落马山脉附近的山谷,这里相对开阔,有足够的空间进行厮杀。
野马部落一万人,奇美拉部落八千人。
人数上,野马部落占有优势。
而且,野马部落已经安营扎寨,所以更加具有优势。
按照人类国度的战争,冷兵器作战,攻击方是要防守一方的两倍兵力以上。
不过这里是蛮荒,野马部落所谓的营寨也非常粗糙,就是几排木栅栏,还有一些拒马而已。
兰陵观察整个战场。
发现蛮荒世界的战争,也有比较有意思的一方面。
首先,不管是兵器还是铠甲,蛮荒部落不如人类国度的精致。
其次,攻城器械是完全没有了,甚至弩都很少见,更别说精密的大型强弩了。
至于其他攻城器械,比如投石机之类更是一概没有的。
完全靠人推,顶多有战马,还有几十只狮鹫兽而已。
但是蛮族军队也绝对不是一无是处,比如他们的士兵素质就非常高。
明,有中国春秋时候诸侯间作战的味道。
但这不是文明,仅仅只是潜规则。
这种规则今天可以保护敌人,而明天也可以保护自己。
真正开战的时候,就会发现这和文明完全无关。因为蛮族部落间大战的血腥程度,是远远超过人类国度的。
在人类国度,一支建制部队在野战中,伤亡三成后战斗基本上就肯定结束了。
而在蛮荒部落,一旦开战就真的是不死不休,直到一方彻底投降,或者逃跑为止。
酋长康斯坦丁率领大军到达战场后,立刻观察敌阵。
野马部落的阵形看上去很简单,中军主力六千人在山谷中央,四千骑兵分布两翼山坡高处。
这阵形虽然简单,但也非常实用。
野马部落之所以叫野马部落,就是因为它的骑兵多。
奇美拉部落总共有两千骑兵,野马部落足足有四千。而且位于两翼山坡,占据制高点。
骑兵居高临下,一旦开始冲锋,战马强大的机动速度带来的冲击力,是非常可怕的,完全是势如破竹。
这场战不好打,甚至很难打!
论士兵的个人战斗力,奇美拉部落要高一些。
但是,野马部落多出了两千军队,而且足足有四千骑兵。
如果去攻打野马部落的中军主力,很容易被两翼的骑兵前后夹击,有全军覆灭的风险。
而如同去攻打两翼的骑兵,首先对方是骑兵,而且居高临下。
总之,对方主力和两翼骑兵,互相策应,不管攻击哪一个部分,都会陷入险境!
……
在人类国度的时候,哪怕是几十万大军的作战,兰陵都是最高统帅。
然而在眼前这个不到两万人的战斗中,他是没有任何发言权的。
他只是区区外族军的一个副百夫长而已,而且身边连一个小兵都没有,只有服从命令的份。
康斯坦丁并不急着作战,观察了战场后,反而后退了二里,然后安营扎寨。
为了鼓舞士气,晚上他甚至召开了篝火晚会。
每一个士兵手头,发了三两酒,八两肉,还有一些面饼,完全可以吃到饱。
然后在语言上,极度做贱野马部落。
当然,野马部落那边也同样是如此,开着篝火晚会,喝着酒,吃着肉,大骂对方。
至于说夜袭?天太黑了!
火攻?
别闹了,附近就是落马山脉,无边无际的树林里面,不知道有多少野兽。
两个部落打这一战,就是为了争夺这片猎场,你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就成为了整个蛮荒世界的公敌了。
晚会上,酋长女儿妮妮安,成为了万众瞩目的明星。
她又是唱歌,又是跳舞,勾得所有的士兵心脏狂跳,望向她的目光充满了爱慕。
而杜炎,巨丘,阳固三人,互相死死盯着但对方,如同争夺配偶的雄狮一般,他们三人都把妮妮安看成了禁脔。
而这位酋长的千金,仿佛无比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又歌又舞,仿佛完全不知道疲倦一般。
“杜炎呢?”康斯坦丁忽然大喊道。
杜炎起身,尽管神情镇定,却也激动得满脸通红。
“过来。”酋长康斯坦丁招手道。
杜炎立刻上前。
康斯坦丁倒了一满杯酒,递给他道:“好勇士,这杯美酒喝下去,为我多立战功。”
杜炎接过酒,激动的目光颤抖,单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