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人的版权,只负责帮它们进行推广,而且合约通常只有五到十年。但管理发行方,不需要预先支付音乐人预付款,所以风险相对就小了许多。
当然,他们的收益也小了许多。像完全服务发行方拥有全部版权,跟音乐人是五五分成。而管理发行方则只能分到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五的版税,差了好大一截儿。
……
悦音网媒推出的这份合同,就是要做这些音乐人的管理发行方,合约期限为两年时间。
因为在这些音乐人创作之初,悦音网媒并没有支付他们报酬,在之后也可能不会太卖力的推广他们的作品。
毕竟其中太多垃圾,想推广都难,所以担任管理发行方,而且期限只有两年,还算是合情合理的,音乐人们也能够接受。
如果悦音网媒要做完全服务发行方,不花一分钱就拿到人家所有版权,那音乐人敢答应才有鬼呢。
虽然这次活动收来的垃圾音乐很多,但优秀音乐却也不少。悦音网媒作为管理发行方,掌握着数以万计的优秀歌曲,却也是一笔宝贵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