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与婚姻(我写《妈妈的情人》)张宝同2016.7.3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还是爱情的延续?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感受。也许它就是爱情的坟墓,也许它就是爱情的延续。
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是因为婚姻之后,爱情便会发生突变,由难舍难分的感觉开始驶入平淡无奇的港湾,有的婚姻甚至开始步入爱情的死胡同。要不,有些结婚才几天、几周或几个月的新人,还未等门前的“嚞”字落上尘土,就要匆匆地离婚分手。可见婚姻对爱情的影响是如此地深刻和显著。实际上,爱情与婚姻属于两种不同的感受和感情方式,需要双方要去用两种不同的方式进行理解和适应。
爱情中的双方都是在极力地向对方示好,表示他或她是这个世界上最爱对方的人。而爱的本身就是一种奉献和给予,让对方感觉的是你的忘我与无私。许多经典伟大的爱情故事传诵的就是这种奉献与牺牲精神。它让我们感觉爱情使生命变得神奇而美好,我们应当为爱情不惜献出我们的一切。
婚姻则是我们获取爱情的一种标志。所以,为了获取爱情,我们必须要结婚。可是,一旦结了婚,爱情便象一件过了时的衣物,在我们的眼里不再象原来那样绚丽和漂亮。更重要的是我们发现了对方许多我们原来不知道的内情,如对方个性中的自私任性,懒散随意,隐瞒的疾病和一些不光彩的经历等。这些都是爱情与婚姻的致命硬伤。
同时,婚姻使得爱情双方的关系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婚前是恋人,而婚后是夫妻。
恋人的感情可以无比地浪漫,而夫妻的生活却是极其地平凡。不论是欧洲的中世纪还是中国几千年的传统观念,婚后,妻子就成了丈夫的私有财产,丈夫有权支配妻子。可以把她送进修道院,可以把她休掉。虽然这种旧时的观念已被现化文明所唾弃,但在许多男人的头脑中(特别是许多农民中)依然是根深蒂固。因为男人在娶到女人的过程要花去很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让他很容易感觉这个女人是他花了很多钱买来的。所以,他对这个女人有充分的支配权。不许她违背自己的意愿,不许她与别的男人接触和亲近等。而女人也会感觉男人变得霸道和任性,后悔自己嫁错了人。而有些强势的女人也会随意地支配自己的丈夫,不允许丈夫跟年轻漂亮的女人在一起,要求丈夫为她干这干那,甚至把丈夫当成了自己的佣人。
其实,婚姻更多的是爱情的一种悲哀与无奈。不管是农村人还是城里人,有几家的婚姻是和谐美满的?可是,又有几家悲哀的婚姻说散就散了?结婚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和财力,离婚更是需要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财物基础。别说可怜的农村人,就是我们城里人又有几家能承受得起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除此之外,还有生病、虚荣和性生活方面的种种原因所引起的感情变故,都会使婚姻变成爱情阴冷的坟墓。但对我们中国人来说,只要婚姻还在,就表明爱情未变。所以,我们许多人眼看着爱情之火已经熄灭,却还要兢兢业业地为已经死亡的婚姻继续地负起责任。这不能不说是我们的悲哀。
现代许多的年轻人,他们把爱情的重视程度更多地表现在婚礼的奢华方面。他们不惜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为结婚制办婚纱照,把婚礼和宴席办得跟好莱坞一样浪漫和豪华,并且全程录像。好象这样就能使得他们的爱情和婚姻更加地牢固。殊不知,当感情破裂爱情不在之时,这些花费了千金而留下来的记忆却是连一根救命的稻草都不如。婚姻就是固定爱情的一种形式,没有必要把它搞得那么隆重。你之所以想把婚礼办得隆重,是为了想跟别人攀比,让自己更有面子,并非就能让爱情和婚姻变得牢靠。不管你对婚姻的期盼有多高,婚后的生活都会教你去过一种平稳而平淡的生活。婚姻真正讲究的是慎重而不是隆重。
但是,没有婚姻,爱情就不会长久。因为婚姻是把爱情固定在法律之中的认同形式。就象一棵果树,它长到一定的时期就要开花结果。爱情到了一定的时期也要开花和结果,我们称之为结婚和生育。爱情具有喜新厌旧和见异思迁的特性,就是再亲密的爱情也抵不过“七年之痒”。因为种种原因,一个人不可能一辈子只爱一个人。如有可能,一个男人甚至可以同时爱上几个女人。如果没有婚姻作为约束,那么,爱情就不可能稳固和长久。因为人的激情和精力有限,长久的爱情会使我们感到疲劳和厌倦。如果没有婚姻作为保障,人们的爱情就很容易发生转移。
我写的小说《妈妈的情人》是一场婚外恋和婚外情的故事。故事以“我”来叙述妈妈与一位城里男人的恋情。两个相恋的人都是让人可怜和同情的人。一位是受到死去男人重重伤害的农村女人,一个是无性婚姻的受害者。因为他们没有婚姻关系,所以,他们的爱情不仅会受到村里人的议论,而且,就连当儿子的“我”也是绝对不会同意。所以,“我”就极力地阻挠和劝说妈妈离开那个男人。但是,妈妈为了心爱的男人,却毅然决然地离我而去。
我写小说的目的是想讲爱情不论对年轻人或老年人,不论是对城里人还是农村人,都是心灵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