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洁并不如他外表看起来那么粗犷,见连苏妙华都在帐外候着,已知来得不是时候,干脆停下和苏妙华说些无营养的废话,直到程墨迎出来,道:“乔将军来了。”
“啊哈,五郎。”乔洁自然明白,程墨这是把该办的事情办完了,当下笑吟吟地和程墨打着招呼,一指身后,道:“儿郎们安营扎寨时猎了一只鹿,特地请五郎尝尝鲜。”
身后一个随从手捧漆盘,漆盘上是一只烤得金黄的鹿腿。
程墨有些意外。
乔洁解释道:“刚才负责立驻马桩的儿郎们见一群鹿跑过,有人箭快,射杀了一头,其余的都吓跑了,他们没敢去追。”
听到最后一句,程墨脸色才好看些。营帐未立,就跑去猎鹿,这是把十五万条鲜活的性命不当回事啊。
乔洁显然也明白这个道理,道:“我已把为首一个百户长降为十夫长,算是小惩大戒。不过这鹿,总不便丢掉。”
越往西北荒原越多,动物也多,不过为了严肃军纪,并不准军士们捕猎,试想,只要动物群经过,军士们便各各弯弓搭箭,只顾射猎,不顾军纪,还像什么军队?难道等敌人探知这弱点,驱赶动物引诱么?若真是这样,大军离溃散也不远了。
这还差不多。程墨脸色总算恢复如常,道:“乔将军请帐里坐。”
两人入帐坐下说话,自有侍卫接过鹿腿,送进帐旁临时搭起来的小厨房。
军中生活枯燥,乐趣实在不多,从京城到乌孙,路途遥远,这一路总得找些消遣。程墨最爱喝茶,霍书涵为他收拾行李时,自然要把茶具装上。这些天程墨喝茶的时间并不多,但今天乔洁显然是有备而来,刚坐下便道:“我来讨一杯茶喝。”
客人都这么说了,程墨自然没有异议,苏妙华很快端上茶具。
乔洁欠身道:“哪敢劳动夫人?”
苏妙华瞟了程墨一眼,道:“现在我可不是夫人,只是一个侍卫。主人有命,哪敢不从?”
这话说得程墨莞尔,俊目回瞟苏妙华一眼,苏妙华会意,俏脸一红,抿嘴低头退开。
暧昧在两人间一闪即逝,乔洁只做不知,和程墨商量道:“前面就到陇西,大军就要分兵,五郎有什么指示?”
过陇西,出玉门关,匈奴就在眼前。
程墨摇了摇头,道:“按照原计划去做吧。”
“诺。”乔洁肃然道。
水沸了,程墨泡茶,茶香自他指尖弥漫开,他笑道:“回京以后,要喝茶就到我府上去。”
这是激励,只有此役一战而胜,回京后乔洁才有脸上门,要不然哪有脸见程墨。
“诺。某一定不辱使命。”乔洁神色郑重地应诺,此战若不竞全功,他情愿战死沙场,马鞋裹尸。
程墨哪知道他已存了赴死的决心,把一杯茶放在他面前,笑道:“别放松。身为统帅,应是全军最冷静的人,哪能轻易神经紧绷?”
乔洁又应了一声:“诺。”
睽违二十多年,再次上战场,这个机会,他无比珍惜,可也正因如此,越靠近敌军,他越紧张,虽然他明知身为三军主帅,应该比任何人都冷静。
两人喝茶间,程墨道:“我以前看闲书,曾在一本杂书上看到一个人,以士人出仕,却统兵领将,无一败绩。这人还创造一门学门,他的门生当他如圣人般。”
他讲起王阳明的经历和他所创造的心学,听得乔洁张大了嘴合不拢,道:“不愧为杂记,能把人想像得这般厉害。”
这是发生在另一个空间,一千五百年后,真实的人和事,程墨假借杂记之名娓娓道来,却没想到乔洁惊叹之余,竟这么感慨。
程墨笑了笑,道:“如果真有这样的人呢?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真出现这样一个人也不奇怪。我跟你说这个,是让你别紧张,可别匈奴没有击溃,自己先乱了阵脚。”
“那不会。我上了战场,浑身的血就跟沸水似的。”他指了指面前的小泥炉,上面的瓷壶咕噜咕噜地冒泡。
“那就好。”程墨道。
作战计划在出征前已经做好,照计划行事便是。两人喝了茶,程墨留乔洁用膳,乔洁还有事要处理,告辞离去了。
程墨和苏妙华对坐吃饭,那条烤鹿腿被切成薄片,放在中间显眼的位置。苏妙华不时夹一筷到程墨唇边,道:“味道不错,你尝尝。”
“赶紧吃吧,吃完我还有事。”程墨道。
苏妙华应了一声,不敢再耽搁,赶紧吃完。
吃完饭,程墨又坐到书桌前,继续处理密报。
雷昆送来的情报说,胖王几个兄弟都不满解忧公主调动军队,其中尤以胖王的三弟盖滋縻反对得最厉害。在盖滋縻看来,匈奴是不可战胜的,联合吴朝击匈奴的行径殊为不智,他暗中联络部落首领,要拿下解忧,把解忧送给壶衍缇。
雷昆提到,因为昆莫一向娶两位可敦,左可敦是匈奴公主,右可敦才是吴朝公主,乌孙跟匈奴的关系又比吴朝亲近得多,此次解忧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