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
保护伞公司啊这可是。
每次坐在这张办公桌后面,爱丽丝都是各种兴奋的。
没疑问,她把公司的注册logo印在了这间办公室的地板上。
红白两色的六边形么……
其实关于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她已经有考虑过好多次了。
那就是企业集团的建立问题。
扒扒手指头数一下吧。
美国这里,除去参股的洛克希德和一家两千人规模的安保部队外,全都集中在加州。
思科绝对控股;微软即便上市后股份多次稀释,她也是第二大股东,和极其重要的技术顾问;英特尔有她四亿美元的资金入股;adobe和autodesk合为一体被她收购;艺电游戏公司也被她买了下来慢慢发展着;最后梦工厂也被她参了不少份额。
然后中国大陆那儿有个服装公司,深圳有个萌芽中的华为。东南亚那里,被派去的越战老兵在玩着他的走私游戏,顺便帮爱丽丝摸着金三角的情况。日本只有几栋房地产刚被卖出,再就是一家寿司店入股,倒是一个事业空白区。
再然后就是英国了。计算机研究中心是以个人名义建造的,地下的医药研究所隶属于保护伞公司。伦敦城罗斯威尔大厦这里,第三十层就是保护伞,而下边四层则是商业地产的“vanda”。德国的德拉肯钻机公司正在租用她的计算机,一点点合作关系,然后……
嗯,香港。港灯的入股无须在意,但李嘉诚有同时向英国和加州扩张的意思。英国这里,vanda和保护伞刻都有他的入股和帮助,加州那里,等他把和记黄埔的物流港口业搬过去后,爱丽丝这个地头蛇可有的是能招待的,前景广阔。
——以上,就是她这四年半来的发展了。
所以,爱丽丝确实到了该整合产业的时候了,别看她现在离福布斯前十还远得很,但也叫几十亿身价的人了。尤其等九十年代末,微软和思科、英特尔的股份一起来,那真是分分钟破五百亿的节奏。
所以问题就来了——该怎么整合?
爱丽丝首先要分清的就是,自己要成立的是集团公司,还是企业财团?
这区别是很大的。
企业集团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因为进行多元化经营战略,在多个领域均成立了相应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并以集团的形式一直对面。即一个集团公司必然是以子母公司的形式存在,且具备法人资格的却只有母公司自己,子公司就像皇帝座下的六部尚书一样,只是隶属于国家、各负其职罢了。
所以爱丽丝当然成立不了集团公司,毕竟起码的,微软和英特尔都不是她控股的个人企业,更别提洛克希德那个根基深厚的家伙了——除非她想单甩。
更别提子母公司的关系了——奥斯卡&汉娜是思科的副业?保护伞副业商业地产还是商业地产副业医药公司?它俩又该如何与服装、互联网硬件公司定从属关系?
爱丽丝从一开始就是单独成立的各家公司,而完全没让它们都隶属于到自己最早成立的思科旗下。其实算起来,思科本身就已经是个集团企业了,路由器、交换机和防火墙等产品,理论上都完全可以为它们单独设个子公司——只是没必要罢了。
所以,她若真要整合旗下产业,肯定要走财团的路子。
财团历史悠久,按旧有规定分类,它是“金融资本集团”的简称,指由极少数金融寡头所控制的巨大银行和巨大企业结合而成的垄断集团,通常由一个或几个家族集合而成。其领域通常包括少数大银行、保险公司以及为数较多的工矿企业、商业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当然,这都是二战前下的定义。
财团和其他形式的法人相比,有着明显的特点。
首先是实力强,且随着它的的实力和稳定性增强,行业色彩会日益淡薄。财团控制的资金都是非常庞大的,且控制的部门也日益增多,遍及重工业、轻工业、传统工业、新兴工业、生产部门、流通部门等都在扩张范围内——单纯以集团公司的子母关系是很难理清它们的。
再就是控制力强。各大财团的巨头经常亲自出马担任国家首脑和政府部门要职,出面组织各种民间机构,对政府施加影响和压力,以控制国家机器。当然,扶植议员才是他们真正的拿手好戏。毕竟资本家赚钱为上,除非就是有志于仕途,不然鲜有人会去当什么人民公仆。
至于说有志于仕途的原因么——就是想造福于民,赚钱赚够了,公司交给儿子了,法定退休了想换个花样,这种理由可就多种多样了。
最后值得注意的就是家族色彩了。早年期间,摩根、洛克菲勒、杜邦,三菱、三井、住友的名字都广为人知,但如今,这种色彩早就淡化了。各财团之间相互渗透和融合,使一些财团由战前的单个家族控制变为多家族控制,老财团虽保持原来的家族名称,但实际已由几个甚至更多的家族所支配,资本都进一步社会化了。
所以说白了,这就是利益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