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去了。
先让他解释什么叫“偷窥”,然后用他自己给出的定义打败他,真是太奸诈了!
检控官怒视着何之初,握了握拳头,不虞地说:“未经他人允许,偷看他人就是偷窥!”
“错了。”何之初摇了摇手指头,“在法律上,必须要偷看他人**才叫偷窥。既然当时两人都在大街上,而死者也没有做出任何**行为,所以检控官和管家先生指控我的当事人‘偷窥’vanderbilt先生的指控不成立。”
法官点点头,敲了法槌,“检控官和证人,请注意你们的用词。”
检控官的第一招就被何之初这样化解了。
他气不忿地继续问厨娘:“请问那天你在做什么?”
厨娘不像管家,她一直在厨房,或者在自己的员工宿舍,根本没有见过夜玄,只是听管家先生提过几次,便老老实实地说:“我在做饭。收拾好厨房和餐厅,管家先生牵着狗先回来了,说vanderbilt先生又见到那个老是跟踪他的男人,两人在说话,还在争吵。”
“你在这里看看,那个跟vanderbilt先生吵架的男人,在这里吗?”检控官让厨娘在法庭里寻找那个人。
厨娘的视线好奇地停留在夜玄面上看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收了回来,说:“我并没有见过那个人,也没有听过那个人的声音,只听管家先生提过有这么一个人,所以我无法指认任何人。”
厨娘拒绝指认夜玄,陪审团的成员们立刻互相看了看。
检控官的脸色有些黑,他又盘问了同街区的邻居们。
这些人倒是有人见过夜玄,也记得他,因为觉得他长得特别帅……
但是他们见到的,也跟管家先生说得没有差别,就是在大街上看见夜玄跟vanderbilt先生似乎争吵过,但是到底在吵什么,他们并不知道。
最后一个询问的证人,是小石城警局的警长先生。
他比别的证人都要镇定彪悍。
检控官一见他的样子,心里就高兴极了。
“警长先生,请问您在10月29日凌晨拘捕了一名涉嫌纵火杀人的巴巴多斯籍男子,他在不在法庭上?”
警长狠狠瞪了夜玄一眼,瓮声瓮气地说:“在,他就在这个法庭里,就是他。”说着,指了指夜玄。
夜玄垂眸看着面前的桌面,根本看也不看警长。
“请问您为什么拘捕他?”
“因为他涉嫌纵火谋杀vanderbilt先生一家人!穷凶极恶!罪大恶极!”警长斩钉截铁地说,脸上一派正气凛然,非常有感染力。
有两个陪审员几乎就被他的话洗脑了,开始偏向认为夜玄有罪。
何之初抬了抬手,“反对,警长先生的话只有主观臆断,没有任何人证物证,就逮捕我的当事人,并且无故关押他超过72小时,我们保留向小石城警方和警长先生索赔的权利。”
“你说什么?!索赔?!”警长怒了,从证人席上探身出来,朝何之初怒吼:“你在质疑我的专业能力?!我做警长三十年,还没有被人质疑过!”
“凡事都有第一次,警长先生,以后你要习惯被人质疑。”何之初摊了摊手,目光又在法庭内众人面上掠过,最后落在警长脸上,“警长先生,请先说说您为什么认为夜玄是第一嫌疑犯?”
“很简单,他之前跟vanderbilt先生有争执,争吵之后,他有四个小时时间不知去向,就在这四个小时内,vanderbilt先生一家人被残酷杀害,并且纵火焚烧,这种令人发指的罪行,就是这个人做的!”警长的话再一次回荡在法庭内外,大家情不自禁听住了。
一道道带着审视的目光投向夜玄。
夜玄依然垂眸,在被告席上坐得笔直。
警长说完之后,检控官站了起来,神气活现地宣读对夜玄的指控。
“……巴巴多斯籍男子夜玄被控于10月28日在犹他州小石城vanderbilt家纵火,并且谋杀全家十二口人。请法官和陪审员斟酌案情的严重性,对此作出恰当的刑罚。”
检控官简单地提出指控,下面就要由被告律师盘问证人和审查证据,辩驳检控方的指控。
也是因为时间紧急,来不及给史密斯交代重点,又担心史密斯不能随机应变,弄砸审讯,何之初选择亲自出庭辩护。
他不慌不忙从被告席上站起来,先走到法庭中央,风度翩翩地对所有人微微颔首致意。
法庭里几乎所有人一看见他就对他抱有好感,只有那位警长对他横眉冷对。
何之初当没看见这位警长的目光,径直走到检控官面前,用一口标准的牛津腔英语流利地说:“检控官阁下,请问您做出指控的直接证人和证据是什么?我刚才完全没有看见您有提过直接证人和证据。”
“直接证人是管家先生,证据,就是火场现场。你有什么疑问?”检控官讥嘲地扯了扯嘴角,对何之初已经不以为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