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来到伦敦。
太阳悬挂在正空中,从爱丁堡回来,才花一个小时时间。
韩宣把安雅送回塞西莉亚夫人住的宾馆,她们晚上就要回美国,告别时候安雅叮嘱,一定要把熊猫带给她玩。
见她难得像回小女孩撒娇,韩宣哭笑不得告诉她,等动物搬迁和入境手续弄好,建成动物园之后再说,现在还不能把它们带走。
没告诉戴安娜王妃自己回来了,本来应该和安雅她们一起回美国,不过最近没什么要忙的,想待在欧洲再玩几天。
下午在一家咖啡店坐了会儿,等到三点钟,加布里尔和杰森开来两辆租来的劳斯莱斯影灵,直奔伦敦市区西边的贝克街。
韩宣观赏着窗外街景。
心想伦敦人口将近七百万,在如今算是数一数二的大城市,要想从中寻找到一个人,谈何容易……
是的,他要去找j.k.罗琳了。
只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地址。
于是在去爱丁堡之前,联系了一家侦探社帮忙寻找。
要是再过些年,直接去警察局用电脑搜索就行,而现在从海量纸质文件中找人,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工作。
提到贝克街就不得不说起阿瑟-柯南-道尔先生,《福尔摩斯》系列的作者,他在书中虚构了一个贝克街221B号的地址,让这条街道闻名全球。
他写书时候,贝克街已经有了,不过没有221B,现在这个地方已经成为所有侦探小说迷们,心目当中的圣地,韩宣找的这个人,就是无数福尔摩斯小说迷中的一位……
交通状况还算好,没碰上堵车。
不适应靠左行驶,总有种别扭的感觉。
尤其还听加布里尔说,他这样开车的次数屈指可数,韩宣沉默不语,低头系好安全带。
拐进伦敦西边这条最长的街道,隔几家就能看见一个侦探社的招牌。
他们可遇不到什么凶杀案,没事接些抓偷情、捉鸟、找狗之类的事情,差不多能养活自己。
罗尼-鲁尼就是其中之一。
他从小没有母亲,父亲也在罗尼二十岁时候去世了。
继承父亲留下的一家百货公司,靠出租店铺,也算是个身价千万英镑的小富豪。
罗尼喜欢福尔摩斯,喜欢到发狂。
八七年他父亲去世后,就在贝克街221B福尔摩斯纪念馆的对面,租下了一层公寓,挂上侦探社的招牌。
整个公司目前只有他和女秘书两个人,女秘书整天没事干,他自己东奔西跑干活,在伦敦有不少人知道这个笑话。
英国私人侦探社合法,混得好的人,有时候还能跟警察局合作,处理一些简单的案子,帮忙找线索。
可惜罗尼不属于“混得好”的那帮人,每个月赚得钱不够交水电费,他却一直坚持了下来,坚信一定能碰到大案子。
韩宣总觉得他是无聊找事做的可能性比较大。
说实话,要不是杰森跟他合作过一次,帮忙盯个上了美国黑名单的罪犯,自己又不认识这方面的人,绝对不会去找他。
已经过去三天了,一个电话没打过来,抱着试试看,不行再换人的心态,下车望着招牌出神。
“福斯摩尔-鲁尼侦探社?”
韩宣转身看向杰森,明显再说能不能靠谱点。
“嗯......”
杰森憋了半天,回答道:“他说要不走寻常路,这片地区叫福尔摩斯的有二十多家,只有他这一家叫福斯莫尔。”
“有什么区别么……”
一位相貌一般,但身材火爆到炸,以至于忽视她外貌的红衣女郎,踩着高根鞋走出来。
“委托人对吧?福斯摩尔先生正在等你。”
韩宣再次看了看杰森,“有没有搞错,名字都改了,专门创造出这个新名字?”
杰森摸摸自己鼻子,悻悻然道:“上次他还叫罗尼,绝对没错。”
而加布里尔则看了那女郎半天,深深叹了口气,嘀咕道:“好福气啊……”
《福尔摩斯》系列韩宣都读过,从门口进去,发现布置和书中描写的分毫不差。
登上十七级台阶,延续英国公寓一贯迷你风格的房间出现在眼前。
装修充满维多利亚时期的考究与豪华,深红色壁纸、胡桃木色家具,让房间在略显昏暗的同时,也增添了几分柯南-道尔笔下的阴郁感。
放大镜和报纸随手摆放,拉起的窗帘边,站着个人。
韩宣看见他打扮才知道,最傻逼的不是装修,是他自己这个人!
头戴猎帽、肩披格子风衣,身型消瘦,手里拿着烟斗。
没装烟丝,上面插着根正在燃烧的Marlboro香烟,一脸深沉的样子,似乎在思考事情。
要不是那浓浓的咖喱饭味道,或许真能增添几分书里的格调。
他一直等到脚步声接近,才转过身。
拔下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