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麋鹿在溪边喝水,闻见味道传来,疑惑抬起头,看向那几个小山似的古怪东西。
琼斯强行睁着眼睛,不让自己睡过去。
昨天留人守夜,老巴顿是想参加的,但他们没有允许,加上韩父,每人两小时轮流放哨。
虽然他才起来一个多小时,但黎明前这段时间,是最难熬过去的。
火堆冒出白烟,垂直往上,弯曲飘散着,明火已经灭掉了,只剩下些灰白或是黑色的木炭余烬。
“早上好,琼斯。”
“要不我帮你看着,你再去睡会?”老巴顿拉开帐篷的门,走出来伸个懒腰说道。
“不用了,谢谢你巴顿,昨晚睡的还好吧?”
“嗨,别说了,马丁内兹打呼噜,整整一个晚上都没停,一个晚上啊!真想把我袜子塞进他嘴里!”
“老头,没人告诉你背后说人坏话,是件很失礼的事情吗?”马丁内兹从帐篷里探出头,睡眼惺忪,开口说道。
“就是知道你醒了才这样说的!我都60岁的人了,本来睡的就浅,瞧这一晚上过的,我还以为自己做了噩梦呢!”
“好了好了,你们注意点附近,我去溪边洗洗洗,我的天,太阳终于出来了。”琼斯抹了把脸开口说着,放下猎枪站起身,往不远处走去。
中间那顶黄色帐篷抖了抖,一只手先从里面伸手来,随后韩千山露出了脸,瞧见这么多人在,笑了笑开口说道:“大家早,后半夜没发生什么事情吧?”
这句话是对马丁内兹说道,他就跟在老板的后面站岗。
黑小伙手正往上提着裤子,听到问话回头:“没有,老板,只是些野兔。”
“不知道那些灰狼跑到哪里去了,明明有很多啊!”
“巴顿,两万英亩的土地上,要找几百只不列颠哥伦比亚灰狼太难了。”韩父用手抓理着头发,打了个瞌睡继续道:“今天再试试吧,不行下午就回去,出来很长时间了,我家夫人不放心。”
“这次往南边走,那里的草要茂盛些,动物也更多,我就不信抓不到它们了!”
“行,等他们起来就走,先去洗漱吧,我来看着。”
“好吧,我弄完了再来换你。”老巴顿说完,对旁边挥挥手:“早上好,男孩!”
“嗨,巴顿。”
韩父听到声音回过头:“起来了?去穿好衣服,我们吃完东西就准备走。”
“恩,收拾好就行。”
……
雪山被遮挡着,只留下白色的山尖。
天空很清澈,乌云酝酿了一整天,终究是没有雨点落下来。
昨晚猎到的白尾鹿,在割了只腿带走后,被就地掩埋掉了,万一放在野外腐烂被其他动物吃了,会感染上疾病。
“真是太浪费了。”小韩宣心里无奈想着,可是没办法,它们太重了,要全部带回去根本不现实。
森林公园里有建好的石板路,但那里经常有人经过,动物太少,现在他们走在靠近弗拉特黑德中央的小路上。
二十多米外,一只灰色野兔没发现危险,蹬着宽大后腿在草丛里走着,韩千山举起霰弹枪,正在瞄准它。
随着扣动扳机,“砰”一声枪响,那只野兔被子弹惯性带出很远,韩父满意点点头,扬起下巴让儿子去捡。
旁边男孩叼着根野草,翻白眼走过去,老爹死活不让他开枪,这就是他唯一能干的事情了。
来到野兔面前蹲下,又是只被打烂的猎物,心里嘀咕着就知道用鹿弹打兔子,那么多颗一起发射,不中才真是怪了。
不满提起兔耳朵刚想往回走,突然看到前面树底下,有具动物尸骸躺在那里,男孩踮起脚看清楚,连忙招手喊父亲。
韩千山见到还以为是有了猎物,露出笑脸来到跟前,看到尸骸也是一愣,转身让其他人也过来。
安德森他们对视了眼,握握手上的猎枪。
“......豹子?”
“看这咬痕我觉得是熊!”
“不对吧,也许是野猪。”
围在这具马鹿尸骸面前,几个牛仔你一言我一语。
气的老巴顿脸都黑了,恨恨说道:“这脚印是熊的?!屁,肯定狼干的,而且就是不列颠哥伦比亚狼,其他的都没这么大!”
“地上血还没干,这么说它们就在附近?”
“恩,它们划了自己的领地,就在这里找,不会错的。”
老巴顿接着道:“接下来要小心了,子弹都上膛,它们喜欢在领地里到处活动,对了琼斯,看看附近有没有狩猎台。”
琼斯听到他的话,从口袋里掏出森林公园导游图,看了半天,抬头道:“最近的有一公里多,是不是太远了?”
“先往那边走好了,一头马鹿都没吃完,是个小狼群,不会超过5匹。”老巴顿露出笑容,摸着胡子说道,低头沿着血红脚印方向追过去。
父子俩走在最后面,韩千山偷偷从腰后面拿出那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