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死,但他应该不能动弹。
克纳汉在去世前,咬碎了两颗自己的牙齿,口腔里残留大量血迹。
大概是因为疼痛,他握拳时候,抓破了自己的手心,从残留的皮肤上,可以看出来这点。
人死之后和死之前,被动物袭击,伤口周围会呈现不同的状态。
最常见的就是淤青,狼在死人身上咬,不会留下淤青,那时候血液已经停止流动了。
这些是CSI的人告诉我的,他们以前用活猪和死猪分别做过实验,最后用在人身上,得出这个结论。
……犯罪现场调查部门的人,都是帮变态,我从不和他们一起吃饭,谁知道手碰到过什么东西。
奥古斯塔镇警察局里设备不齐全,我已经派人将那两具尸体,运到海伦娜市的实验室解剖。
在中午之前,应该能得出初步结论,找到导致他们死亡的原因。”
韩宣想像出这对父子,活着被狼分食的画面,心里先是一阵犯恶心,之后又为他们悲哀。
对埃德加说道:“你先别告诉巴顿这件事,我怕他接受不了,请麻烦你们帮忙查清楚。”
“我会的。
克纳汉的夫人告诉我,她丈夫最近在查一件案子。
从九月份开始,每天回家心情烦躁,晚上要吃安眠药才能睡觉,但没有告诉她关于调查的具体情况。
而且他调查的事情,没在警局留下案底,现在克纳汉手里的三件案子,最大的一起只是有人偷了几只羊,面临赔偿,另外两件都是家庭纠纷。
他要查的东西,肯定不可能是指那些,时间上也不对。
我正在让我的搭档帮忙调查,可能是牵扯到了什么事情里面了。”
埃德加探员踩着雪往前走,那两位奥古斯塔镇的巡警,昨天来过,认识去现场的路,前进速度不算慢。
韩宣膝盖酸疼,到了疯涨身高的青春期,最近经常出现生长性腿疼。
医生给他开了些钙片,用来促进骨骼发育,然而并没卵用,该疼的还是疼。
为了不让他们因为自己,拖累去案发现场的时间,只能一声不吭忍着。
死皮赖脸要跟过来的,要说自己走不动了,那多丢人。
摘下口罩,吸了几口冷气,拉开衣领让微风吹进来降温,感觉舒爽又刺激,继续问道:
“你的意思是,因为他调查的那件事情,才导致有人想害死克纳汉父子俩?”
埃德加回答他:“不,你误会了。
我只是习惯性先认为这是起凶杀案,然后再寻找可疑的地方。
如果找不到的话,那只能说明,他们确实是因为被狼群袭击,才会死亡。
不列颠哥伦比亚狼,这种灰狼的亚种,你知道吧?四头聚在一起,就能杀死恐怖的棕熊。
如果克纳汉因为胳膊被狼咬伤,导致不能动,或者晕过去了,那么刚才我所说的情况,就能说得通了。
现在下结论还早,要等看完现场、检查完尸体才能做出判断。
瞧啊,是头加拿大猞猁!”
韩宣顺着埃德加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一头灰白毛发中,夹杂着浅棕色的猞猁,正躲在树后面观望,随时准备逃跑。
老巴顿养得拉布拉多犬布丁,身上裹着件黑色小棉袄,对着它不停汪叫。
拉布拉多犬原本生活在加拿大的纽芬兰和拉布拉多省,这两个地方都是冰天雪地。
布丁从秋天就开始养膘,并不怕现在这种天气。
韩宣拍了拍它的脑袋,让布丁停下别叫。
见那头猞猁开始走动,目光顿时说不出的怪异。
加拿大猞猁看脸很帅,看大脚很萌。
但是它一旦走起路来,便会让韩宣觉得它是个,比例奇怪到无法直视的古怪生物。
小时候,初次见到来木屋附近的猞猁,发现它的脸隐隐有种文艺片男主角的忧郁气质,毛发也挺帅。
可惜它那伤自尊的短尾巴、长腿大脚、外加小脑袋同时组合到一起,像是透视比较奇怪的,画家所创造的作品。
韩宣处于“看脚”、“不看脚”、“看脚”、“不看脚”的死循环中,目送它离开。
轮流踩雪开道,走到中途休息片刻。
躲在避风的石头后面,用带来的固态酒精,烧了点水。
直接将钢制水壶放在火上烧,融化后就能喝。
韩宣将包里牛肉干分给他们,随意吃了点补充体力,继续上路……
欧文用带有锯齿的西班牙之鹿军刀,飞快割下一头死去驼鹿的大角,割了段绳子绑在腰间,当成是战利品。
那头驼鹿身体完好,但是看上去很瘦,几乎饿得皮包骨头,可以肯定,不是冻死就是饿死。
惨状一路走来时常见到,更多的动物尸体,则被厚厚积雪所掩埋了。
现在韩宣脚下是条被冰冻起来的河流,堆在冰层表面的积雪少,更加容易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