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倒得太快,以至酒都洒了出来,落到他的胸口上。cad2();转瞬喝掉了大半瓶,他才吐出一口酒气,一屁股坐到地上。
艾伦拎着另一瓶酒走到他的身边,说:“大战之前,你应该好好休息,这样才有精力应付明天的战斗。”
“我知道。”哈勃说:“但我睡不下,一躺下,就会想起些事。我以为已经忘了,原来没有。只是那些事被我埋得很深,深得我以为自己忘记了而已。”
艾伦笑道:“原来你也可以把话说得像一个诗人似的。”
“诗人,那是什么?”
“没什么,一些可以把话说得很漂亮,很感伤的人而已。”艾伦喝了口酒,半眯眼道:“每个人都会有一些忘不掉,又不愿与人道的往事。就像我,我永远忘不了童年生活的那个镇子。哪怕现在我已经拥有相当于那个小镇几百倍的领地,可如果能够交换的话,我宁愿用现在的一切去换取那个镇子。或者说,那种生活。”
“可惜,那个镇子,那种生活,它们的在时光的另一头。而我在时光的这一面,所以它们能够放在回忆里。哪怕我成为至尊,甚至成为至尊以上的存在,也无法回到那段岁月。”
哈勃摇晃着酒瓶,瓶子里的液体折射着夜空的光色,哈勃仿佛在那些变幻的光色里看到了一些东西,声音变得低沉无比起来:“我有一群孩子,最大那个叫莫格,是个强壮的小子。他五岁的时候已经能够杀死一头奥托利战兽,那是一种强壮的野兽,我们部落把它们的驯化。和其它部落战斗的时候可以派上用场,总之,莫格那小子前途无量,我打算将来让他继承酋长的位置。”
“如果你不想说,可以不要说。”艾伦道。
哈勃摇了摇头:“不,明天就要和瓦沙克决斗了。以前不愿想起,不想说出来,是因为不知什么时候才有机会和瓦沙克对决。现在是时候了,而且,你是我的朋友。虽然和一个人类做朋友这实在太古怪了,但我不介意跟你分享。”
“那我听着,只要你愿意说。”
哈勃灌了一口酒,视线有些游离:“我还记得那天,我和族里一些猎人去狩猎。已经快冬天了,我们必须储存足够的食物过冬。我们追踪一支兽群,那支兽群数量不少,如果把它们的首领干掉,那么这支兽群完全可以圈养起来,它们足够过冬之用。这场狩猎足足花了我们十五天的时间,最终我们把兽群赶回部落。在回程途中,我十分思念那些孩子,特别是莫格,我准备把一颗兽牙送给他当礼物。”
“可就在距离部落还有一条河流的时候,我们看到天空是红色的。当我赶回部落,才发现天空的红,是被火焰熏出来的。cad3();死了,我的族人都死了。不管男人女人,不管老人还是孩子。而我那十几个孩子,还有莫格。他们的脑袋给钉在了木桩上,瓦沙克帐下的几名血牙武士正拿他们作乐。我可爱的莫格,他的一颗眼珠被挖了下来,一名血牙武士打算把它嵌在自己的盔甲上,因为莫格的眼珠很漂亮,像宝石一样漂亮。”
哈勃趴在地上,如同正亲吻着土地般:“我杀光了他们,但随后来了一支更强大的队伍。只有我逃了出来,和我一同去狩猎的那些猎人也死了。我的部落就这么消失了,但我仍记得他们,我仍记得清每一张脸孔。我发誓,总有那么一天,瓦沙克必须死。”
“因为血债,只能血偿......”哈勃的声音渐渐低下,艾伦再看他时,他已经睡了过去。可在他的眼角,仍噙着混沌的液体。
艾伦拉起他一条胳膊,把他背了起来:“睡吧,然后,明天去把那个家伙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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