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致远明白权利的威力,同时也知道华人对于权利的崇拜程度,因此建立一个能够互相制约的权利体系,就成了秦致远一直以来的目标。
对于权力制约,看上去美国人崇尚的“三权分立”是最有效的,但美国人的“三权分立”实则是建立在两党制的基础上,如果美国是一党制,或者美国根本就没有政党,那么情况可想而知,美国的“三权分立”最终也会流于形式。
相对美国人来说,如果在兰芳复制“三权分立”,更讲究人际关系的华人社会的“三权分立”会更加的形同虚设。
秦致远一直以来就是要极力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因此在兰芳,所有的法官都是终身制,他们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不会受到旁人干扰,不会受到舆情影响,是兰芳境内独立性最强的单位。
当然了,这个终身制也是相对来说,如果某些法官徇私枉法,被审判人也可以申请复议,如果复议结果推翻了前任法官的判决,那么前任法官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且这个代价比普通的违法犯罪要的大得多。
其实在华人社会,想要推行党派制度并不容易,华人社会历来有“君子群而不党,小人党而不群”的说法,这一方面说明了君子的洁身自好不同流合污,另一方面也表达了对于结党营私的唾弃。
但在现代社会,“结党”的概念已经和以前截然不同,党派本身只是一种意识形态,是用来聚集有共同政治立场、共同政治目标方向的人的一种组织形式。
和“结党营私”的含义已经截然不同。
十二月中旬,“蓬莱岛材料实验室间谍案”终于开庭审理,相关涉案人等一共到案十一人,成为兰芳成立以来在同一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最多的案件。
椰城地方法庭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最终结果是主犯林乐康和黄英锐等六人被判处死刑,黄心远和黄承平等五人被判处六个月到十年的有期徒刑。
《每日新闻》为了这起案件在报纸上开了专栏,新成立的宣传部也在广播上对此案表示了极大的关注,这起案件也因此在兰芳几乎达到了家喻户晓的程度。
对于林乐康和黄英锐那几个人,没有人在意他们,他们死的时候是被打了一枪还是两枪没人在乎,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被判处两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的黄心远身上。
黄心远可是首相的儿子,同时在这起案件中,严格说来,黄心远并没有主要责任,最多是监管不力,能套上个“失察”,但纵然如此,椰城地方法院还是下重手给黄心远判了两年半,而且并不是缓刑,这也就表示,黄心远必须要进入监狱,老老实实把这两年半的刑期服完。
对于很多人来说,这是个有力的震慑。
确实,兰芳的公务员薪水不高,但用来养家糊口还是没有问题,同时因为福利待遇不错,手里有一定的权力,公务员这个职业在兰芳还是比较吸引人的。
但黄心远的事给兰芳所有的公务员敲响了一个警钟,想要发财,那还是辞职下海比较好,想要在公务员这个职位上捞钱,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倾家荡产。
要知道,黄心远的案子并没有因为黄心远的入狱服刑而结束,黄心远同时还要缴纳一大笔罚金,这笔罚金就是黄心远手中“椰城娱乐公司”在经营赌场中所有的毛收入。
毛收入,不是利润,这个可就多了。
黄心远的“椰城娱乐公司”每天的流水在后期有110万兰芳元,算上从开始经营赌场到现在,所有的流水已经超过一亿五千万兰芳元,这也就表示,黄心远要缴纳至少一亿五千万兰芳元的罚款。
这一亿五千万只是流水,其实黄心远真正挣到的远没有这么多,现在让黄心远一口气拿出这么多钱来,那等于是痴人说梦。
别说黄心远,就连曾经的世界排名第十四位的富豪黄博涵,一时之间要拿出这么多现金也困难。
黄博涵确实是有钱,但黄博涵的钱大多是不动产,或者是工厂,价值确实是有这么多,但真要说到现金,别说一亿五千万,黄博涵连一千五百万都没有。
不过就算是没钱,这笔罚款黄心远也要缴,如果缴纳不上,黄心远就要在狱中服劳役,用劳役创造的价值来冲抵罚款。
劳役能创造多少价值,这个不大好确定,但如果按照现在兰芳一个普通人的薪水来说,黄心远想要靠劳役还上这笔钱差不多需要12.5万年。
万年……
真是要把牢底坐穿!
于是就在椰城地方法院宣判之后的第二天,椰城就开始传出风声,黄博涵想要出售位于苏禄岛上的造船厂,要套取现金为黄心远缴纳罚款。
相比黄心远被审判,这个消息更令人动容。
想想看吧,黄博涵身为首相,但在儿子违法的情况下,不仅自己引咎辞职,现在还要变卖家产为儿子还债,这可真是为兰芳所有的公务员上了最生动的一课。
黄博涵也算是为兰芳、为秦致远尽心尽力,对于这样的人,秦致远肯定要厚待,更不能让旁观者伤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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