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白马非马(2 / 2)

换马的同时让那个部族绝种。醋酸铅很甜,可以除掉果酒中的酸味,顺便还能绝育外加损害智力,五七年之后自己带着人走过去骑马回来就行,都不用打仗。

现在打仗真的不明智,能够避免就尽量避免。

然而现在一切都变了。

看着不远处几个正全力朝着奔跑的族人,他停下脚步喊道:“转身!去接他们!”

五个人听着身后的马蹄声,仿佛连心也随着大地震颤起来,不断有人回头张望,伍长喊道:“别回头!能跑多快跑多快,跑到军阵里就好了!”

他抢过一个明显撑不住的族人手中的马腿,抗在自己身上,全力地冲刺着最后的一段距离,他是剑盾兵,每天练得就是负重冲刺,这时候发挥出了极限。

终于,在追兵还有七八十步的时候,他们跑到了军阵之前,密集的阵型立刻打开了一个小缺口,将他们放了进去。

五个人累的瘫坐在地上,大口地喘息着,完全没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骑马的人看着那刺猬一样的军阵,只好勒住了马匹,排成一列,这是他们认为弓箭射不到的地方。

首领骑在马上,又哭又喊地嚎叫了几句,站在马背上脱了自己的兽皮,比划着自己的下身,指着跑到队伍中的那个几个人大声叫喊。

陈健看着地上那颗人头,大致看明白了,下面这颗头,怕是对面首领的儿子,也只能这么解释,至于另一种同性恋的可能,对面那部族的文明程度估计还不足以有这么高雅纯粹的真爱。

对面的首领叫骂了一番,却也无可奈何,自己这点人根本打不过这群人,纵然那是自己的儿子,但是如果带着族人打了败仗,那么自己就会被族人推下去。

儿子的头颅就在对面一个人的身上挂着,可他现在却无能为力,叫骂了许久,终于跳下了战马,指着自己的战马,指了指队伍中的那个拴着自己儿子头颅的人,做了个交换的手势。

这匹纯白色的马匹极为雄壮,即便最恼怒的时候他也舍不得打,而如今打不过,也只好求换回儿子的尸体和那个凶手。

自己部族的习俗中,是不能没有脑袋的,因为脑袋可以容纳万物之灵,只有打开天灵盖让万物之灵消散死后才能安息,看下的头颅灵魂会和污秽融为一体,无法享受死后的宁静和神灵的庇护。

杀死儿子的人,他也一定要换回来!

陈健瞥了一眼那匹雄壮的白马,拍了拍那个伍长的肩膀以示鼓励,笑道:“那迟早是咱们的,我为什么要用部族的勇士去换咱们自己的东西?狼皮,告诉他们。”

狼皮哈哈笑着,将弓拉到耳后,刷的一箭射出,这么远的距离当然射不中,却可以表明自己部族的态度。

听不懂不要紧,看懂这是一支可以杀人的羽箭就行。

“换给你们个,拿回去舔吧。”

他大声地辱骂着,指着对面的首领,将左手环成一个圈,右手的食指不断地插动着。

对面的首领拾起那支羽箭,不再说话,用力刺破了自己的手指,将鲜血涂在了箭杆上,用力折断,只留下了箭头。

这是部族的习惯,意味着再也无法和解,只有让战争之灵来决定胜负。

陈健没有做太多的动作,而是命令道:“弓手向前!小队交替前进!”

队伍中的弓手立刻从缝隙中站到了队伍前面,拉开了弓箭,对面开始后退,陈健则吹动了骨笛,整支队伍发出整齐一致的呼喊声,朝着对面移动过去。

首领最后看了一眼儿子的头颅,带着族人退走了,手中紧紧握着那支代表着不死不休的仇恨的箭头。

看着对方已经退走,伍长走到了陈健身边,将头颅递过去,很自然地问道:“部族能奖励我什么?”

陈健指着远处那匹纯白色的骏马,说道:“那是你的了。去打他们的时候,记得看好你的坐骑,别让它跑了。”

伍长呵呵笑道:“我以为只能换个羊角梳呢。那是什么东西?真好看。”

陈健想了一下,说道:“就叫马吧。”

伍长看着远处在草海中飞奔的影子,有些艳羡地幻想着将来自己骑着那匹白马走在女人面前时的情景。

“似乎,比羊角梳更好。”

他将那颗头颅搞搞举起,自豪而又带着炫耀地说道:“以后,叫我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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