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帝国主义行径(四)(2 / 2)

不能独自决定,而是作为国内利益集团和一部分权力家族的代言人。

和瑞典之间的谈判,陈健便可以做主,而且不需要自己出面,只需要让筹备委员会和南洋公司的代表与之谈就行。

尼德兰是小霸主,此时最起码也是个宋国这样的角色;而此时的瑞典最多也就是还在给周天子养马的秦附庸,而且瑞典的那点诉求,资本集团的钱进行投资绰绰有余,也没有太多的利益纠葛。

现实就是这么现实,墨党的组织外加资本被人称作共和国的第三十七个郡、南洋公司被称作第三十八个郡,再加上一个闽郡,或许全面对付尼德兰有些麻烦,但是应付此时孱弱贫穷四面受敌的瑞典却足够资格。

筹备委员会和南洋公司的代表对于直接贷款毫无兴趣,因为白银的利息不如投资到别处的利润,所以选择了最为有利可图的间接贷款方式。

第一项通过的合同,便是提供价值大约折合一百万波西米亚银矿区银币塔勒、大约是三十万共和国银币的贷款。

但这笔贷款必须不以现金的形式支付,而是以枪支、大炮、火药、硝石和盔甲的形式支付,南洋公司会在一年之内将贷款购买的枪支大炮火药等运送到瑞典。

这一百万银币塔勒的贷款中,有八万塔勒作为炮兵教官、工程师的工资预先支付,从闽郡高价聘请炮兵教官和工程师前往瑞典,钱若是少了不会有人去。

有七万塔勒作为利息预先支付,明显的九出十三归,在借钱之时就先扣除了利息,但是本金依旧按照一百万波西米亚塔勒计算,同时这些利息需要由瑞典以银币支付而不是直接从贷款中扣除。

贷款购买的武器清单中,有瑞典急需的野战轻便火炮和矿用炸城堡的炸药,还有一些淘汰的火绳枪和盔甲。

偿还方式上,筹备委员会给出了一种偿还方式的建议,这种偿还方式只是建议,需要贵族和国王的许可才行。

其偿还方式的建议为授予公司在瑞典的环波罗的海地区的食盐专营权和粮食出口专营权,算作一个管理机构,由瑞典派人入住监督利润,每年将利润上缴给瑞典国王,每年扣除一定数量的本金偿还外加收入百分之十的专营利润管理费。

允许公司建立专门的煮盐作坊,煮盐作坊的利润不算在专营定价上缴的利内。

除了必须购买武器的贷款之外,公司筹备委员会还可以贷给古斯塔夫一笔约合八十万波西米亚塔勒的无息贷款,以充实瑞典的国库。

但是无息贷款只是名义上无息,其中必须包含一定的背后交易。

公司的要求就是与瑞典合作成立瑞典矿业冶金和武器公司,瑞典王室不需要出钱,只需要予以各种优惠权利,每年除了正常的缴税之外,另有百分之十五的分红以枪炮的形式支付给瑞典王室。

这笔无息贷款的偿还年限为二十年,公司也拥有二十年的矿产外国公司垄断开采权,二十年后允许瑞典王室放开对他国资本的限制开矿。

除此之外,希望瑞典王室和贵族议会允许共和国国人和公司在遵守瑞典法律的前提下,在瑞典进行合理合法的贸易和开办诸如造纸、水力锯木厂等作坊的权利。如有税制改革,共和国国人和公司,有承办地区包税权的权利。

墨党党产会出资,在斯德哥尔摩成立一所“大学”,并希望瑞典王室对大学免税,且能够封给大学一定的土地,主要教授几何学、数学、会计学、记账法以及自然科学和基层炮兵军官培训,不涉及任何宗教教育,其中第一批教师就是之前贷款中八万塔勒的开支方向。这花不了多少钱,土地是国王的,赐予封地不需要花钱,教师工资又是贷款中的返还现金收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