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全面反动的余生(一)(2 / 3)

会盟之后,全力向东,击败东夷,各自立国,再度会盟。

于是陈健领着夏国主力,外加三十城邑的精锐演大河东下;娥钺率部从娥城向东。

华历四十五年,陈健击破穹夕,破城,将东夷祭司首领送回华城,沿途破城十五,东夷各部臣服,终于在华历四十五年的秋天看到了大海,在那里筑城名为齐。

到华历四十六年夏,东夷虽然还有诸多城邑,但是两道网已经将东夷平原围住。

沿河一带陈健分封了三十多个小国,将娥钺分封到了齐地,作为侯爵,拥有代替夏国征讨千里之内夷狄和违背盟誓的华夏小邦的义务。到达东海之滨后,又沿着海边向南分封了二十多个小国。

从娥城到东海之滨,分封了四十多个小国,迁徙各部族人,夏国提供铁器。

至此,对东夷的包围网已经形成,有夏国这个体量超大的宗主国存在,各个华夏邦国暂时不敢争斗,只能将精力放在抢占那些东夷的土地上。

返回夏国后,又沿着大野泽南下,率部击溃了已经有了统一雏形的南方政权,让大河南岸诸部重新开始了争斗,或有臣服华夏的,或是分封了一些华夏诸部的氏族在那里立国。

其中既有原本氏族的首领,也有一些夏国内部功勋太高无法赏赐的,但是夏国内部的不封爵,只是作为被征服地区的管理者,名义上还需要受到夏国的管辖,不能世袭,但是实际上福利极好:比如用当地人种植开垦土地,让土地成为私人可以继承的产业。

到华历四十八年,大河诸部已经稳定下来,凭借着火药、火炮、骑兵、战车、铁甲、火枪等先进的武器和文化优势,分封的各个城邑都在稳步发展。

或是奴隶制、或是国野制,用着各种不同的政策,快速同化着属地内的野民,不断派遣华夏诸部的年轻人前往华城学习,遵守着各种当初定下的制度。

夏国内部,名义上拥有地方八百里,但是实际上大部分人都集中在了九个城邑,沿河或是沿湖分布,以保证夏军随时能够抵达,也方便管理。

不算夏郡和新华城,夏国拥有了四十万人口,其中新建起的华城拥有人口十万。

靠着当初解放奴隶的承诺,奴隶们用四年的劳作,换来了人的身份,也给夏国带来了数量巨大的新垦地作为公产。

如今一切都已经安稳下来,夏国这一辆从降生就为战争准备的一系列政策需要全面的变革,而这变革是极为反动也是极为反人性的。

将那些奴隶开垦的土地作为国人爵等的回馈,取消了全面的军功爵制度。

政府专营的仅仅剩下了冶铁、冶铜、军工、金银矿、铸币和盐。这是严禁私人染指的,剩余的则是鼓励私人经营,甚至分拆了一部分国营的作坊作为奖励分给了一些人。

土地私有、允许买卖、严禁租佃、只能雇工给钱,不准让佃户租种土地,所有赋税从土地拥有者那里征收,凡是租佃给别人种植收取租子的则土地归佃户所有。

严苛的嫡长子女继承制度,所有生产资料的绝大部分分给嫡长子女,财产可以均分或是按照遗嘱分配,一旦成年给非嫡长子一些钱让他们自立门户,不分家的重税惩罚。

靠着小国寡民的优势,陈健可以控制着这些没有继承生产资料权利的年轻人,或是集体让他们迁徙开垦建筑新的城邑,或是让他们成为廉价的劳动力。

严禁租佃制度,要么雇人付给那个人钱,要么就自己种,收税只对土地拥有者征收,凡是租佃的土地则归佃户所有。

一切看起来极为反动的制度,都是为了将资本集中到一起,趁着各个分封国逐渐稳定下来的时机,大力发展原始的工业和作坊。

让名义的平等、生产资料的不平等,代替血统的不平等。

陈健估算了一下各个封国的发展情况,觉得靠着整个华夏所能掌控的人口,完全可以撑起一个庞大的市场。

于是更为严格的、明显倾向于资本剥削的法令出台,赢得了大多数原本夏国人的支持。

最早的一批夏国人占据了大量的成片的土地,国家提供农具扶植,雇佣大量的解放后、除了人的身份一无所有的奴隶。这些人的定位不再是地主,而是农业资本家,国家扶持起来的农业资本家。

华城靠着一条河,拥有水力锤或是水力锯的锯木场、铁器厂、木器厂等作坊容纳了大量的廉价劳动力。

棉纺织、毛纺织产业,与之相应的运输业、内河造船业也在蓬勃发展。

此时嫡长子女继承的反动性还没有显示出来,劳动力主要还是靠那些曾经是奴隶的人。

这种制度是陈健在赌博,如果在人口发展到极限之前憋不出工业革命,那就是遍地烽火、土地兼并、自耕农成为所有底层人最大的梦想。

但优势是可以在一段时间内提供足够的廉价劳动力,防止土地被分割成小块,防止资本拆分。

从人性的角度看,子女均分继承财产是好的;从资本的角度来看,严重影响资本聚集的过程,弄出一大堆自耕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