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奎赶着的这双头狮虎大辇曾经是黑佛老爷的座驾,在烟罗国那绝对是要多显眼有多显眼,不过来到未央大域,虽然谈不上烂大街,却再也不像在烟罗国那般独特显眼,就是双头狮虎拉着的那一辆豪华气派的大辇,进入未央大域之后,似乎也变得朴质无华起来。
这里的仙鹤随处可见。
金灿灿的独角兽也有不少。
带翅膀的飞天马也有。
展开翅膀足有一二十米的大鸟也偶尔疾驰飞过。
后头拉着的大辇,那是一个比一个豪华,各种光华,闪的你都睁不开眼。
不愧是世界之最的修行中心,当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更让费奎感叹的是,在烟罗国的时候,他这地仙修为,或许说不上多么拔尖,好歹说出去那也是地仙,数量虽不少,但绝对不多。
到了未央大域之后,他发现这地方的地仙可真叫一个多,自从进入未央大域的境内,遇见的人中,十个里头至少有六个是地仙,剩下的四个,修为不高,各个都是造化在身,那感觉就好像未央大域是个人都好像地仙一样。
最让费奎惊叹的是,他活了几百年,见过仙人的次数,一双手都能数的过来,而来到未央大域之后,就这么一会儿功夫,前后竟然碰见了十多位仙人,比他几百年见到的仙人都要多。
这让费奎有一种感觉。
感觉这辈子真是白活了。
怪不得人家都说,神州大地藏龙卧虎,未央大域更是遍地仙。
这一回算是彻底开了眼界了。
不止是他。
就是坐在大辇里头的古清风也都有这种感觉。
在他的印象中,上古之时,虽说这未央大域也是修行中心,繁荣昌盛,可远远没有达到这种仙禽灵兽满天飞,遍地造化遍地仙的程度,刚刚踏入未央大域,古清风甚至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到了大荒天界。
这也太疯狂了吧。
仔细想想,自己离开最多不过三百余年,变化实在太大了。
今古时代,一次万物复苏,一次天命降临,一次大自然灵彩,当真是一下子把这方世界的修行文明推向了一个巅峰,就算是上古时代日月没有坠落之前最为繁荣的时候,恐怕也远远比不过现在。
“公子爷,咱们是直接去上清宗,还是……”
“既然已经到了未央大域,也不急这一时半会儿,连续赶了这么多天,你也累了,咱们先找个地方歇几天再说。”
“公子爷,小的不累。”
“怎么听不出好赖话呢,你不累,爷还累呢。”
古清风的确有点累,是坐大辇坐的有些累,从大辇上跳下来,伸了一个懒腰,问道:“这地方是哪?看着挺热闹的样子,而且似乎还有点眼熟。”
“公子爷,方才听人说,前头好像是食仙镇,要不,咱就去那里落个脚?”
“哦?我说这地方怎么有点眼熟,敢情是食仙镇啊!好地方啊!走着。”
古清风以前还没有问鼎仙魔无双王座,也没有创建赤霄宗之前,曾是仙朝的通缉要犯,而且也是天下间臭名昭著的邪魔罪徒。
尽管被仙朝围剿多次最后都侥幸逃脱,不过有那么一次,就是在这未央大域,行踪曝光之后,遭到各路高手的围剿,不仅修为被废,也险些丧命于此,最后还是上清宗的真觉老爷子出面,救了他一条命。
真觉老爷子瞧他可怜,便顶住所有压力,收起为徒,而古清风也有幸在上清宗修炼了九年的时间。
所以。
他对上清宗并不陌生,对这未央大域更是如此。
尤其是未央大域的食仙镇。
当年在上清宗修炼的时候,隔三差五都会来一趟食仙镇。
原因很简单,因为食仙镇里面有天下间最好喝的美酒,也有天下间最好吃的美食。
食仙镇这个名字由来已久。
据说很久很久以前,曾经有一位奇人,机缘巧合之下,拜入一位丹仙的门下,这位奇人的资质很高,修炼了很短时间,便成为闻名天下的炼丹高手,可偏偏他对炼丹并不怎么感兴趣,反而对各种美酒佳肴更加感兴趣,他始终认为再好的灵丹妙药都会留下后遗症,与其如此,不如从口入手,以美食调理。
故此。
他研究最多的不是炼丹,连修炼也懒得修炼,整天就是研究各种美酒佳肴。
最后结果可想而知。
渡劫失败,也被逐出了师门。
那位奇人并不甘心,继续研究各种美酒佳肴,并且用自身来试验,就这么一边试验一边调理,最后功夫不负有心,利用美酒佳肴,不仅把自己的身体调理好了,最后还硬生生的还‘吃’成了散仙。
再后来这位奇人将自己钻研出来的食仙食谱传承给子孙,自己逍遥自在去了。
而他的子孙又传给子孙,传着传着就传出一个食仙镇来。
传言之中,食仙镇的人都是那位奇人的子孙,镇上的人几乎都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