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至皓喃喃:“如果他不是陌雪的亲表哥,那陌雪岂不是很危险?”
晴琳想了想:“应该不用担心吧,陌雪向来守身如玉,也没有在外面过夜,应该不会有问题的。不过……”
她拍拍他的肩膀:“花花公子的手段太多了,你担心的话就看好陌雪,你知道的,我跟乌哥曾经有那么一段,不好跟她说什么,也不好让别人知道这些事情,你知道就行了,我一向都很看好你们的。”
沈至皓点点头:“嗯,谢谢你,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
不管这个男人是不是陌雪的亲表哥,但一定不可靠,他得加油才行了。
晴琳把想说的都说完了,不管沈至皓再怎么旁敲侧击,她都不再提“表哥”的事情,她是陌雪的朋友嘛,必须要表现出“关心”朋友的样子,当然不能太多地去聊朋友的八卦。
她越是支支吾吾,沈至皓越是相信“表哥”跟陌雪的关系没那么简单。
吃完午饭后,他立刻给陌雪打电话:“下午下课后,我接你去书法协会练字,然后再一起打球,怎么样?”
陌雪很开心地答应了,至于乌厉极每日至少一次的电话,她随便找了个借口就推拒,哼,她已经想到办法了,如果他再来学校找她,她就找协会里长相普通、不那么重视节操的女生们去包围他,让他脱不开身。
像他那样的色魔,对姿色平庸的女生不会有兴趣的,就算他真的做了什么出格的事情,她正好借机甩掉他!
哼哼,当她陌雪是小病猫嘛?她也有爪子的哦。
傍晚四点半,沈至皓骑着小电驴出现在陌雪的教学楼下,陌雪背着背包跑过去,长发飘飘,长腿轻盈,笑容灿烂,美好了午后夕前。
沈至皓笑着冲她招手,她跟他说了两句,长腿一抬,轻快地坐上后座。
两人沿湖行车,有说有笑,青春无敌,如一行小诗。
乌厉极开着一辆普通的马自达,缓缓地跟在他们后面,她居然宁可坐小电驴,也不愿坐宝马?
不过他也明白了,她最适合笑在阳光之中,再怎么样华丽的车笼子,都盛不下她洋溢四射的活力与光彩。
看着那美好的画面,他微微地笑了,看在她纯真的笑脸上,他这次就不“教育”她了。
陌雪像以前一样,下课就去练书法,练一个小时左右就去打羽毛球,将近六点时去吃饭,然后回宿舍洗澡,换衣服,准备做作业或上课或去图书馆。
在人手一台电脑的校园,其实去图书馆看书的人并不多,但她时间充足的时候还是喜欢坐在图书馆里看书,因为图书馆的环境真的很好啊,安静,宽敞,有空调,抬头就能看到外面的花园,低头没有伤眼的电脑屏幕。
而且,她的旁边还坐着一个少有的书卷气男生。
她放下手中的笔,悄悄转头看着正在专注看杂志的沈至皓。
白净清爽,斯文腼腆,待人温和亲切,没有丝毫的粗鲁低俗,就像一本崭新如故的古书,越看越有味道。
沈至皓似乎心有灵犀,转过头来,四目相触,一切尽在不言中。
他们果然喜欢这种调调啊。坐在窗外长椅上,捧着一本书,其实在观察他们的乌厉极翻白眼,他们是小学生啊?在他的印象中,他还是小学生的时候才有那么一点点的含蓄忸怩,初中以后就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了。
好吧,他也觉得他未来的小妻子这副模样很可爱,但是,她再不快点长大,他要怎么跟她享受男欢女爱?
他可不想带着一种欺负小女孩的罪恶感去疼爱她。
在图书馆看书看到十点后,陌雪和沈至皓又沿着湖边散步,去吃甜品,然后再一起走到陌雪的宿舍楼下,两人方才分开。
她喜欢这种调调是吧?乌厉极驱车离开,暗暗道,他还没扮演过“纯情骚年”的角色,感觉挺好玩的,就陪她玩玩吧。
“今天周六,逛街购物,坐游艇出海,乘热气球升空,蹦极,滑翔,你挑一个。”
“我一个都不挑!我要去上家教课,下午和晚上都没有时间,88。”
陌雪挂断乌厉极的电话,关上手机,做作业。
她教的那个孩子准备高考,她双休日的下午都要去上课,路途很远,来回一趟后基本上没什么时间去嗨了,正好甩掉这个牛皮糖!
忙到十二点后,她吃过午饭,背着包包就上路了,搭至少一个小时的公车,正好两点到达,开始上课。
上到傍晚六点钟,她从孩子的家里出来,站在路边,有点犹豫:要先回学校呢,还是先吃快餐?
这里的快餐又贵又不好吃,回到学校再吃吧,又太晚了,唉,区区一点吃饭的小事,总是让人为难。
“叮铃铃――”一阵清脆的车铃声传进她的耳里,一辆单车开过来,停在她前面。
她没怎么在意,只觉得现在还有人踩有车铃的自行车,很奇怪。
但接下来的声音,简直就是从地狱里传出来的:“嗨,童鞋,你是不是要回学校,我送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