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
——陶渊明《桃花源记》
花溪镇是一座规模很小的村落,即使拿着放大镜也不会在地图上找到它的踪迹。这座城镇充满了神秘,在这里,一切都像极了一个谜,没有人知道它的起源,也没有人知道它如何形成今日的繁茂小镇。
自古以来这里就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小镇,不知是为了躲避战乱,还是仅仅为了世外隐居,最早的人们发现了这里,定居并生活,历经一代代人的繁衍而形成今天的聚居群落。
镇子上的人们生活无忧,花溪镇有着优越的地理条件——春有细雨,夏有凉风,秋高气爽,冬无严寒。人们自给自足,男女老少年复一年春种秋收,生活得朴实而安逸。难得的是,这里的人们懂得尊重自然,更懂得对外界的新事物包容接纳,他们从外面的世界引入了电灯、电视、手机,甚至网络,所以,镇子里的生活大体与外界无异,只是这里的人们虽然密切关注着外面的世界,大多数居民却仍旧固守着自己田园牧歌的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愿离开自己的村镇,世世代代隐居于此,不涉足纷争俗世。
花溪镇的八月,向来温和舒适。然而这一年,夏日像是被放上了蒸笼,不仅热风袭人,空气潮湿得甚至可以拧出水来,火红的太阳挂在半空烘烤着地上的万物生灵,蝉在树梢撕心裂肺地鸣叫,用尽自己全部的力气向世界控诉夏日的炎热。
相比较于大多数人,叶晴是个奇怪的孩子,她会对着阳光微笑,追着贪食地上饼干渣的麻雀说它懒,雨天,她会坐在窗前望着细雨满心忧伤。此时,她正蜷在被窝里,做着美梦。“晴儿——晴儿——叶晴!”伴随着一声浑厚而洪亮的女高音,叶晴瞬间从睡梦中惊醒,一时分不清梦境与现实,目光呆滞片刻,忽然一个女人硕大的身影出现在门前,吓得叶晴的瞌睡也跑去了七七八八。
“你说说,谁家孩子向你似的,都十八了还得让老妈叫起床。你看你看,这都几点了,你今天开学吧?还不赶紧起床,一会儿迟到了小心老师罚你站!”嗯,这一彪悍女子,正是叶晴的老妈,而且的确是老妈,“老”指的不是年龄,而是性格,性格老辣……
“好啦,我这不是正在起床嘛……今天不是开学,只是去把这学期的教材拿回来,还有,现在学校没有体罚啦,妈,你要跟得上时代。诶,我校服呢?”屋里某人正在东找找西翻翻,椅子上没有,衣柜里没有,被窝里没有。叶晴看着老妈不断翻着的白眼,无奈地向其求助:“妈,你是不是把我校服洗了?我怎么找都找不着。”
“我昨天就叫你早些收拾好,把书装好,把衣服准备好,我说话你就是不听,”叶妈一边唠叨着女儿,一边在衣柜里摸索。“我们这一代人啊,吃的盐比你吃的米饭都多,你看看,偏你就是不听,你亲妈还能害你不成。”
叶晴习惯性地掏掏耳朵,仿佛这些唠唠叨叨会沉积在耳道里变成耳屎。不过,求人气短,叶晴睁着水汪汪的大眼做出一副“我最可怜的”的模样说:“老妈你最厉害了,我以后一定一定认真听你的话,你说东,我绝不敢往西,你就是让我去撞南墙,我也一定会秉承你教导的金石可镂、精诚为开的精神,不撞碎南墙誓不回头的。”
“你这丫头,我什么时候让你撞墙了。得了得了,看看是不是这套?塞得皱皱巴巴的,还塞在最底层,难怪找不着。”叶妈递给女儿校服,又翻了一个白眼。
“嗯,就是这个,谢谢老妈,老妈最最最最最厉害了。”叶晴接过校服,不忘大大夸赞母亲一番。嗯,拍马屁什么又不会掉一斤肉,而且收效颇丰,她最喜欢干了。
叶妈被捧得心里美滋滋,屁颠儿屁颠儿离了叶晴的房间去厨房做饭。
花溪镇虽然不临海,但花溪中学的校服却是如大海一样的海蓝色,叶晴在校服里套了件纯白色的衬衫,随手扎起墨黑的长发,挑了双白色运动鞋,一番打扮后,匆匆看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急急忙忙跑出房门。忽然眼前一个黑影飘过,伴随着一声哀嚎,叶晴便被生生撞到在地。
“哎呦,我的腰啊。布丁儿,你真的该减肥啦,妈——妈——你这是喂得它什么呀,不留意看别人还以为咱家养了只大号的猪呐。”布丁儿,是叶晴家的猪,哦不,是狗。只是体型实在太过于像猪,不过细看长相,还是可以看出是一只狗的形状的。这只狗每日散养在外,出入随意,花溪镇物产丰富,它每每在外面可以吃到天然的野果,时不常地还偷吃别人家凉在窗前的腊肠肉干,回到家叶妈又怕它饿着给它准备了足量的狗粮罐头,甚至叶晴有时吃不下了剩菜剩饭也会一股脑地扒拉进它的食盆,每天面对这么多食物诱惑的一只狗,大概想瘦也难。
这时叶妈正在煎鸡蛋,厨房里噼里啪啦声一片,自然听不见女儿的抱怨。
倒是布丁儿心情不错,粘着叶晴摇头摆尾,一副“求关爱”的模样,不时还对着她的脸蹭蹭。
“我没时间陪你啦,布丁儿,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