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秘密谋划一番后,不归将阿綮地请到自己的帐篷,将他的打算与阿綮地一说。老人先是震惊,后是狂喜,再之后又是疑虑。
“北戎与大盛素来不睦,年年有部族会去骚扰边境。大盛皇帝真能宽大心怀,容我们内附吗?我们只是一群老人孩子,除了几匹牛羊更无长物,大盛若是接收了我们,就要发米发衣地养着我们,他们能乐意吗?”
不归再三向他保证,打消了他的疑虑。也对,就算不归的承诺不能达成,又怎么样?反正他们已经没有更坏的未来了。
本已抱着必死的决心,只希望不归能带走部族里十个最优秀的孩子,现在不归又给了他一条路,不止那十个孩子,族里所有的老少女人都能活命,阿綮地自然不会犹豫,立刻召集起部族里所有的长老们开会。连夜带着女人孩子们捆扎行李,拆装帐篷,清点牛羊。
天幕被重重黑云遮住,还没到晚饭的时候就已经早早黑了下来。在外面看过来,天鹰部的营地与往常差不多,只是因为遭逢大变,不再如以前那般热闹。安安静静的营地里只有几处点起了篝火,时不时能听见后头牲口篷里牛羊的叫声。
夜里又起了风,气温一降再降,只要在外头站一会,手脚的血液都要冻住一样,又痛又麻。负责监视天鹰部的人搓手跺脚,听着身后营帐里传来的笑语和吃喝的声音更觉得又冷又饿。他运气太差,怎么就抽到了这见鬼的差事。若不然,此刻他也应该与同伴一样,在温暖的帐篷里,喝着烈酒,吃着羊肉,唱歌跳舞多快活。
帐篷外点着的篝火被风一吹晃悠了几下,他眼前发花,抬手揉了揉。然后就觉得喉头一凉,眼前一片漆黑,再也没有了知觉。
沮渠莫一带了四百人来,其中一百箭手,一百鹰羽卫,二百骑兵。是他最精锐也最信任的一队亲卫。他是抱着志在必得的心思来的。
若不是因为从逃回来的马贼口中得知半道上杀出来一队南人商队,对这商队领头的产生了好奇和兴趣,他其实根本用不着亲自跑这一趟。天鹰部嘛,将他们收服是件很容易的事。如果不是因为他们太能跑,他也不会拖到现在才下手。前两年他还要顾忌一下这些小部族对他的看法而用些柔和的手段,现在,金顶王帐为了储位杀得血流遍地,谁还有心思管这些!
在沮渠的心里,下一任的汗王除了十三哥也速失里就不会有别人。作为也速失里最坚定的支持者和后援军,等汗位确定下来,他少说也能弄个亲王当当,手底下部族人不够多,牛羊不够丰盛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北戎的亲王呢。
那个商人,不知道年纪多大了,一双眼睛长得可真是漂亮。不知道挖出来会不会还这么好看呢?
沮渠舔~了舔嘴唇,摇摇身前空了的金壶,命人再取一囊新酒过来。
半个时辰后,营地的一角聚集了六条黑影。
“我和他去捉沮渠莫一,你们几位还请巡查一下,如果有漏网的就地解决。”
“放心吧,小子,不会跑一个人的。”其中一个黑影比了个手势,那四人形如鬼魅般四下散开,没入黑暗。
沮渠趴在桌上,酒囊里的酒散的地上到处都是。
“是他吗?”一只手伸过来,抓~住他的发髻将他的头拎起来,露出一张酡~红的,还很年轻的脸。
“应该是。”另一人拿足尖踢开地上的酒囊,凑近了仔细看了看他的眉眼,“先捆起来,一会让不静大叔看看,他是见过这位殿下的。”
说话的两人,正是顾昀和明殊。他们带着不归的四个护卫,穿了夜行衣,蒙了脸,寅夜潜行到沮渠的大帐,先在存酒的酒囊里下了蒙~汗~药,又在各处的篝火堆里散了药粉。现今营地里四处飘散着令人昏昏欲睡的药香,喝了酒的士兵们有醉倒的,也有被迷倒的,整个营地里还保持清醒的只怕不多了。
“也幸亏他们来的人不多。”顾昀抬脚轻轻在沮渠莫一的腿上踢了两脚,见对方并无反应,知道这是晕死过去了,这才抽了对方的腰带将人捆起来。明殊做苦力也做惯了的,上手一拎,一百多斤的大汉被她轻轻巧巧提在了手中。
走出帐篷,四下清点的那四人再次聚拢过来,表示已经检查过没有什么问题。明殊屈起手指放在唇边打了个唿哨,几十名手拿刀剑的士兵骑着马奔来,也不说话,提刀便冲进各个帐篷。
“真可惜,不能带回去算军功吗?”明殊身边的小校眼巴巴地看着那些进出帐篷收割人命的同伴们,握紧了手里刀。
“现在还不能传出去,引起北戎的怀疑。”顾昀低声道,“放心,回去云州,朝廷不赏,昭王殿下和本将军也会有赏。”
那小校嘿嘿笑了两声,摸了摸后脑勺,有些羞涩地跑开,捅刀子去也。
一夜过去,天边再次显出光明时,天鹰部已经收拾完毕,家当都架上了车。而相距不远的另一处营地,只有残余的篝火,被扒光衣服皮甲赤~裸的尸体和满地的血污。
明殊的队伍与不归的商队合并,全部换上了天狼部士兵的皮甲和长袍,那四百多匹战马成了拉车的劳力,天鹰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