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城府,据说夜王朝的皇族就在此发展,慢慢创下旷世的基业,虽说都去了安阳,也就是夜王朝的都城,而且又离草原蛮子很近,但是这里却依然的繁华,这里是中原向西北走的最重要的门户之一,也是对西北通商道路上中原这里最后一个繁华的大型城市,王平芝站在城门口这里,心里不由的激动了一下。
“嘿,臭叫花子,说你那,站路中间当木桩昂,不知道让路么,你家开的啊,你家开的起这路么,怎么,想当山贼昂你。”
王平芝被这突如起来的连珠炮说的目瞪口呆,他听的出来,说这话的是女生,清脆的声音如银铃一般。抬头向后面看去,骑在一匹白色骏马上的少女时,愣了愣,他在王家庄里从没有看过皮肤这么白,长的这么俊俏的女生。
女生好奇的看了看,皱了皱眉。在王平芝看来,这女人就是天上掉下来的仙女,但不是脸先着地的那种,但是,在少女看来,这就是一坨牛粪,穿的脏兮兮的,脸上还有凝固的暗红色的血迹,头发干枯发黄,这是因为好几天逃命中,缺乏营养和清水造成的,命都快不保了,谁还会用水洗头发呢。
少女看了看还不躲,就示威似的挥舞了一下鞭子,王平芝虽说自己已经蒙了,但是他旁边和他差不多的王二蛮子可不这样,虽说自己也是口水流到地上,但是还没有说到王平芝这样,看见少女要挥舞鞭子向下打时,他快速把王平芝拉到一边,让开了路中间,少女看了看,娇笑一声,骑马向城里而去后面的家丁都恶狠狠的看了俩人一样,跑着步追了上去。
路人看见俩人的不明所以,就和俩人说:“刚刚那个人。是城主府的千金,叫吕庆凤,他父亲就是城主吕文雅,你们别看这吕庆凤像淑女,性子可彪了,可别说我说的昂。”说完,拿着东西不要命的向城外跑去,生怕吕庆凤听见似的。
二人饿着肚子,在大街上闲逛了一会,然后向人各处打听怎么去军营,有的还以为是蛮子来的间隙,拿着大木棒追了三条街才放过他俩,王平芝这俩难兄难弟大口喘着粗气,王平芝对小二说:“咱俩像间隙么,有穿着这样破破烂烂的么。”王二蛮子摇了摇头对着天说:“我要参军!”
“参军啊,去城外南边二里地那,那是招兵的,这年头,老百姓都不容易。”旁边坐着个老大爷,扛着扁担说到
俩人对望苦笑着,要是早这样何必跑了三条街呢。俩人休息了一会,就向南门走去,不一会,就看见一片营地,这就是凉州城府的边军军营。其实,夜朝军队分两种,一种算是现在的野战军,战斗力强,装备是地方管理,朝廷每年都会更新装备,一种是屯军,这种军队算是现在的武警,虽然没怎么见过血,也不是常年从尸海中活下来的老兵,但是因为夜朝建国后就没怎么有和平的时候,一直都在和异族打仗,虽然像这次的大规模的没有,但是小规模的几千人的场面那是很常见的,所以,屯军虽说战斗力不强但是却在于人数多,基本是农忙时种庄稼,闲的时候拉起来训练,他们的装备基本上是边军淘汰下来的,别小看淘汰的,武器年年更新,所以这也能算是八成新的,依然锋利无比。
军中的军人算三种,一种探马军,主侦查,这种军人都是军队中比较上层的,经常执行危险任务,或者保证军队前方的安全区域,第二种是步兵,多年来的战争,让夜朝的军队步兵的比例较大,而且针对蛮子的骑兵强悍,所以,步兵也有搭配,前排重盾兵,军人高大,手持一米半的方盾,盾牌下面程三角型,斜立在地面上能有效的卸掉骑兵冲击的劲道,佩戴武器是近两米的长矛,后面的是圆盾兵,直径近半米的圆盾,手持砍马刀,这种砍马刀和骑兵的刀有些不一样,这种刀刀片宽,配合下砍的力道能给敌人致命的打击,骑兵的砍马刀,则细,却坚韧,这样可以划过敌人的身躯,却丝毫不会被卡住。圆盾兵和防盾配合,能在在第一道防线上搭起高三米,又厚的铜墙铁壁,有效的阻止敌人的进攻,并且抵挡敌人的弓箭。圆盾兵的后面,是长矛兵,这种兵,手持四米的长矛,专门对付敌人的骑兵,后面则是弓箭手,弓箭手一般配有两色弓箭,一种红色的雕翎羽毛的弓箭,是专门用来杀伤敌人的,另一种是红色羽毛的弓箭,是用来标准距离的,这种阵法一般的成方形,是大将军对付蛮人的骑兵所研究出来的。而且,这种阵型可以陷入敌阵,并且有效的射杀敌人,军队一般把这种形成阵型军人和部队叫做“陷阵营”,人数越多,力量越大。第三种是骑兵,虽然夜朝的骑兵比蛮人的弱,但也是开国的铁骑,自成体系,其中,分三种,一种是长矛,砍马刀配置的冲骑兵,一种是强弓弩,砍马刀所配置的远程游骑,最后一种,比较另类,这种人,是军队中的死囚,或者地方的死囚,能经历三次冲阵而不死的人,就能获得释放,允许用战功获得爵位,但是,这种人少之又少,因为,这种人只有最精良的刀具,长矛,防具可以忽略不计,夜朝建国的时候,每次转折都是有他们而改变的,所以编制一直留到现在,而且,凶狠的程度不下于蛮人,所以,是夜朝军队有数的能打硬仗的军队,军中一直称之为“死士营”。
夜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