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发展之十二(1 / 2)

鬼夜行 东山遥 3457 字 2016-09-11

当初陈哲雨会建议赵麒写那篇十字架的讲义,是想要通过那篇文章吸引警方或者凶手的注意,从而可以让原本置身事外的赵麒也获得介入到案件中的机会。不过这一计划,因为少年H的自首,而宣告失败。

现在因为赵麒那位小报狂热的主编,他依然在持续调查那起在警方公开的情报中,应该是已经完全解决掉的案件。对于这样的情形,陈哲雨再次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简单来说就是从各个角度去假设案件存在某个隐身帮凶、某个潜伏同犯、某个幕后黑手。而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将案件的信息扰乱,从而吸引到读者,对于案件的侦破来说其实并没有多少意义。

至少在表面上看来如此。

陈哲雨没有对赵麒说明的一点是,她完全可以确信这起案件的背后确实存在着隐藏的幕后黑手。即便依照从警方那里得到的情报,也可以推测出这个结果。

这起案件绝非所谓的自杀,虽然从案件发生的密集度来说,确实符合集团自杀的一些特征。但是诸如这类集体自杀,绝对不会有一个单独的执行者,由这个人来帮助自杀集体的其他所有人来了断生命。因为集体自杀的团体内部也会存在某种寻求公平的模式,换句话说,如果是互相交换来协助自杀还比较常见,又或者是集体互助自杀的形式。同样,即便万一会挑选一个执行者,自杀集团往往也不会让最年幼、几乎有可能还是未成年人的高中生来担任这个工作,相反倒是富有人生经验,精神承受力更强的人会承担这种剥夺他人生命的罪行。考虑到这起案件中,存在着十字架和《圣经》的元素,认为凶手对于基督教有所了解并不是什么无稽的猜测。而在基督教的教义中,无论自杀或者杀人,都是会让灵魂在死后堕入地狱的罪行。假设自杀集团的成员是为了回避亲手杀死自己的罪行而请人协助自杀,那么应该不至于让集团内部同样具有自杀志愿的同伴来担任这个工作,因为这样做会让自己在避免了因为自杀之罪而堕落地狱的命运时,却连累到那个同伴因为杀人之罪而在死后受到惩罚。

既然否定了这起案件是自杀的可能,那么这就必然只能够是单纯的连续杀人案了。

连续杀人案的凶手在依然隐藏自己的本来面目时,就像披着羊皮的狼一样,对于熟悉他的人来说,和其他普通人相比也不会有太多异常之处。也许事后想起来,也会找出这些凶手一些这样那样的陋习怪癖,但这一般来说也不会超出普通人的界线。比如俄罗斯的棋盘杀手最大的陋习就是酗酒,但是考虑到俄罗斯人的民族性格,这样的习惯还真没有到会让人觉得异常的程度。

但这样看似和普通人毫无区别的杀人狂,一旦被揭下身上那层羊皮以后,就会立刻露出本质上非人的狰狞气质。那种扭曲到需要通过杀人才能得到满足、得到慰藉、得到解脱的精神状态,在失去了伪装掩饰以后,会赤裸裸地暴露出来。

通过江路对自己进行拜访,那个警官想要继续深入了解少年H犯罪动机和思维模式的情形可以判断,那个已经选择了自首的少年依然还戴着伪装的面具。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在被撕下羊皮以后,还可以伪装成什么模样?难道是要伪装成一条猎狗吗?在确认了少年就是案件的凶手之后,这个少年其实已经没有任何继续掩饰的意义了。但是他却并没有坦白自己的犯罪动机,同样对自己是否还隐藏有其他犯行也是三缄其口。

如果是普通案件的嫌疑人保持沉默,还可以认为是为了掩饰其他更为重大的犯罪行为。但是少年现在可是连续杀人犯,即便是罪上加罪,他将会遭受的刑罚也不可能更重的了。而且这个少年据说已经把自己的父亲都杀死了,并没有任何直系亲属的存在,社会关系也并不复杂,在这种情况下要说他是为了其他人顶罪、或者是受人胁迫,似乎也有点证据不足。

为什么在已经撕下羊皮后,还要戴上一张根本没有任何意义的假面具?

少年为什么不会展现出自己作为连环杀手的凶残本性?

如果无法通过审问和调查得到这些问题的答案,那么可以换一个角度去思考。作为这起案件的凶手选择自首的少年,之所以没有让警方发现他的动机,了解到他的思想,窥探到其内在作为连续杀人狂所具有癫狂本性,也许真正的原因是这些东西,他根本就不曾拥有过。

刺激少年成为凶手的因素,根本不是他内在原始的杀戮本能,而是他作为人类、基于自己的人性进行理智思考、权衡利弊之后做出的选择。虽然这次案件中充满了连续杀人案的标志,但是以凶手的身份去自首的少年,他在本质上来说,却并不是“连续杀人狂”。

对于这一点,江路应该已经意识到了。

那个少年仅仅是给自己戴上了一副“连续杀人狂”的假面具而已。

毫无疑问,经过警方的调查已经可以确定,这一次发生的案件确实是“连续杀人案”。但是犯下这些案件的凶手却不是“连续杀人狂”。这难道不是滑稽的矛盾吗?不,这并不矛盾,如果说那个少年的一切行为,其实都在某个幕后真凶的控制之下就可以解释了。

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