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了,所以最后就没有带铁锤。
反正用砖头或者石头什么的,多半也可以达到我的目的,所以也只好不讲究那么多了。
然后我砸碎了她手脚的骨头。
这样做所消耗的体力和时间比刚才杀人的时候还多,不过我总算还是把这样的工作完成了,而且应该并没有被其他人发现。从一点来看,这一次我进行杀人实践的地段选择得还真是相当不错呢。
接下来我再把这手副脚都碎掉的皮囊拖到稍微显眼一点的地方,重新摆放成并拢双腿、平举双手的样子。
我想做到这种地步,那些猎狗应该会注意到其中的意义吧?
只是想想看,这件事情还真是有些滑稽。
毕竟当那些猎狗顺着我做的事情去调查的时候,他们绝对不会想到其实就连我自己,对于这其中的意义也只不过是一知半解而已。不,不能说是一知半解,我仅仅是知道要这样做而已,我知道需要做些什么,但是这样做的理由,就连我自己都并不是很清楚呢。
呀,只是这样想来,还真是有点糟糕呢。
为了未来的那个结局,也许现在的我需要再稍微去复习一下应该知道的事情了。
对,只要搞清楚我应该知道的事情,那么我就可以成为“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