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非人之三(1 / 2)

鬼夜行 东山遥 3640 字 2016-08-04

短时间内居然发生了三起杀人案件,这对于这座治安一向还算良好的城市而言,绝对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本地的媒体已经全部在做针对性的报道,前一段时间占据了媒体主要位置关于某位夸称“最强天才”的少女访问本市的消息也完全湮没在了这些针对本地治安的负面报道之中。于是警察局的官员们全部都已经黑了脸,而跑现场的刑警们也都感受到沉重的压力,好像心头堵上了一团火。

第三具尸体是在一条小路的排水沟中被发现的。

原本居住在附近的居民因为最近几天连续的大雨,所以并没有注意到排水不畅的情况。但是在5月11日的时候,因为天气已经由雨转晴,所以那些居民才意识到排水的速度远远比平时来得要慢。之后这些居民寻找了水道工来解决排水的问题,结果就在住宅附近的排水沟发现了躺在其中的尸体。

甚至还没有进行尸检,接到报警前往现场进行调查的民警就已经确定了这是一起谋杀。不要说民警了,只要有勇气仔细看看这具尸体的样子,任何人都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即便已经在排水沟中浸泡了相当一段时间,整体已经膨胀,不过还是可以看出在尸体的身上有明显的刀伤。而且发现尸体的排水沟空间并不充裕,宽度大概勉强可以容纳一个普通体型的成年男子侧身躺下,而深度则只有不到三十厘米,即便有人躺在其中,想要起身也并不会太困难,覆盖在排水沟上的金属盖板也没有沉重到难以推开的程度,所以即有可能是凶手在凶手之后将被害人藏到排水沟中,拖延被发现的时间。

当然更具体的情况,依然要在经过勘察之后才可以确定。

只是原本还在负责流浪汉被杀一案的江路,他在索取了现场的取证照片之后,对同事提出了一个独特的意见。

也许,流浪汉被杀案,教授劫杀案以及这最新发现的水沟藏尸案之间存在某种联系。

短时间内集中发生的重大案件,彼此间肯定会互相影响。一般而言,这种互相影响会体现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模仿犯罪,类似纵火和恐怖活动都经常发生这种情况;还有一类则是搭便车的犯罪,借由其他案件为掩护,以隐藏自己的罪行。而这类短时间内集中发生的案件,还有一种内在联系就是当地治安环境的失控,这种情况在出现动乱的地区经常发生。

当然江路并不因为这些才提出自己的意见的。

如果说本地治安环境恶化,那么突然发生的案件绝对不应该仅仅是这样重大的命案。相反,作为治安恶化的标志,频繁的盗抢案件才应该是最为明显的。至于模仿犯或者搭便车犯罪,江路也认为不太可能,毕竟模仿或者搭便车的凶手不可能在短短两天内就得到关于最初那起案件的情报,并且加以学习,这个周期确实太短了一些。

江路的意见是,这三起案件的凶手可能互相认识,有互相合作的可能,甚至于这三起案件的凶手有可能是同一个人。而让他会提出如此意见的理由,就在于江路在第三具尸体额头看到的标志。

即便被水泡过了一段时间,皮肤完全都已经烂掉了。不过从尸体额头位置的痕迹,作为一个有着相当现场经验的刑警,江路还是辨别出了在尸体的额头,应该留下过一个交错的十字新伤。

第一起案件中流浪汉摆出的姿势,第二起案件中教授喉咙的伤痕,还有现在这第三起案件里面死者额头存在过的伤痕。这三者都是“十字”的形状,江路绝对这也许并不是什么单纯的巧合。

在第一起案件中,流浪汉的尸体被摆成了十字架的形状。如果这仅仅是单纯的一起案件,那么这样的行为也可以还可以解释为凶手对自己犯罪行为的“炫耀”,就好像古代的部落战士会将自己杀死的敌人尸体制作成装饰物的道理是一样的,凶手通过这种炫耀的行为获得满足感,这也符合一般快乐犯的心理特征。

但是在之后的案件中同样出现了十字的标志。

杀一个人是不需要两刀的。

一方面,江路并非教授劫杀案的负责人,另一方面,尸检是一项相当严谨的工作,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才能得到最后的结果,所以江路并不知道教授劫杀案的具体情况。但是仅就他所看到的情况,江路认为判断教授喉咙处的伤口就是致命伤并没有太大问题。

凶手对教授的喉咙攻击了两次。

如果凶手蓄意谋杀,显然没有必要效率低下的对同一个地方攻击两次,而且凶手选择的是刺杀而非更为高效可行的切割,这和普通谋杀案凶手的行为模式不同。但要是将凶手的杀人行为视为在盗窃被发觉之后的慌乱中进行的话,那位教授身上的伤痕又未免太少了一些,而且也太过干净了一些。基于这两点考虑,江路觉得如果不是巧合的话,那么凶手肯定是在教授完全失去活动能力才后,才对教授的喉咙进行第二次攻击的。

两次准确的刺击,为教授的喉咙留下了一个窄小的十字伤痕。

至于第三具尸体,情况要比教授的时候明显得多。额头的伤痕肯定不是致命伤,因为从现场的照片可以看出这个伤痕并没有触及到骨头,而这种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