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庸快速地离开了这片树林,有幸的是,在树林外的泥塘边上,他远远发现了一只疣猪,正在一个泥塘里打滚喝水洗‘泥巴澡’。
雄狮捕杀这种中小型动物,可以近身的话,是易如反掌的。但关键就是他往往都进不了身,就会被发现。巨大的头颅就算趴在地上,都能够看见那一圈威严的鬃毛,身上的气味也十分特别,嗅觉灵敏的动物,甚至隔着几百米都能够闻到。
但林庸之前,很聪明地用清水洗去了自己身上大部分的异味,又将自己张牙舞爪的鬃毛梳理了一下,看上去也不那么扎眼了,甚至极为漂亮。
之前靠近动物一百米就会被发现,而这次林庸甚至靠近了五十米,这只疣猪才意识到危险,左右看了看,呼噜噜打了个响鼻,埋头就往两百米外的一个小土包那边冲。
林庸毫不犹豫地启动,根本不朝疣猪猎奔,而是同样朝着小土包冲去。这疣猪虽然敢和猎豹对抗,但就是给它们一万个胆子,也不敢和雄狮作对,它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躲进小山包里。
若是一般的狮子,绝对就朝着疣猪攻击去了,最后一扑落空,铩羽而归。
但林庸是个人!
就像人看见一只耗子贴着墙跑想要钻回鼠洞去,人绝对不会一脚往老鼠的身上踢,而是经过预判,一脚踢在鼠洞上,挡住它们的去路,它们就只能傻眼,无头乱撞了。
这疣猪对于雄狮来说,就是大一点的耗子!林庸健美的身形几个腾跃直朝疣猪洞奔去,将自己的速度提升到极致,果然那傻笨猪只顾着往小土包奔,虽然为了躲避林庸奔跑出了规避路线,却依旧难以改变它们归洞的本能目标,林庸很快与它拉进了距离。
嗷呜!!!
当近身到两米的距离时,林庸一个咆哮,大爪子一扇就将那重达百公斤的大疣猪给拍拍翻在地。长长的利爪直接陷进疣猪那被泥土覆盖的,几厘米厚的外皮装甲里,拉出三条几十厘米厚的血爪印。
没想到这狮吼竟然威力这么大,那疣猪在听到林庸吼叫的时候,还没动手,就已经吓得走不动路,全身瑟瑟发抖。它尖利的獠牙虽如刀子一般锋利,却在狮子面前显得那么无力,林庸大爪子一拍,刚好拍在疣猪的嘴上,直接将它最后的攻击化为玩笑,巨力之下那疣猪被一掌拍飞,连滚七八圈,刚想站起来,只觉得脖子一疼,四根长达六七厘米的犬齿就将它的喉咙洞穿,在地上蹬踢两下后,窒息而死。
妈的,真他妈臭!
林庸忍着疣猪的恶臭,将疣猪拖到了阴凉地带大快朵颐,发现那疣猪还没死透,头顶的天空上,就开始盘旋起掠食腐肉的兀鹫。
这些草原上的‘机会主义者’真是无所不在,林庸撕开疣猪满身的的肥肉饱食了一顿后,立刻觉得体力充沛了许多,眼看这只大疣猪目前只吃了三分之一,明显还能再吃两顿,要是就这么放弃了,不是白白便宜了头顶的这些‘白食客’?所以林庸回到树林将剩下的食物藏好,周围布满自己的气味。
那疣猪身上的污泥和腥臭味在打斗时沾满全身,身在野外,林庸不是个计较的人,但那味道确实是太臭了,林庸眼珠子一转,在周围收集了不少嫩叶和猴面包树的果实,用大叶子裹成一团叼在嘴里,再次来到了那片清澈的水塘边。
银背大猩猩还在水塘边清洗着自己的伤口,健壮的肌肉和庞大的体型坐在池塘边上就像一块巨石一般,但毕竟物种限制,猩猩在与雄狮的战斗中,还是落败了。看着它委屈的样子,林庸甚至看出了一点不甘和落寞。
说实话,这家伙若是碰上其他的雄狮,说不定还真有战胜的机会!毕竟它两百公斤以上的体型和力量,完全不输于雄狮。但很可惜,它遇到的是自己。是未来这非洲草原上,最终的霸主。
它察觉到身后的异样,立刻回头过来,脸上还带着刚才战斗留下来的伤痕,一见到是林庸,站起来就拍着胸脯大吼。像是在说:“再来第二回合!”
林庸赶紧往后退了一步,直接坐下来举着双掌,吐出自己为它准备的食物,示意自己不打了,想和好。
大猩猩的智商相当于七八岁左右的儿童,一见林庸地上那么多的果子和嫩叶,吧唧了一下嘴,绕着林庸开始徘徊。
林庸试探性地指了指地上的果子,再指了指它,最后指了指池塘和自己。
闹半天,这就是林庸洗澡的门票钱啊~林庸也绕着猩猩往池塘边绕,低下头喝了一口塘水,发现大猩猩没反应后,纵身一跃跳进池塘中,玩起了花式游泳,洗去一身腥臭,十分舒爽。
大猩猩也一跳一跳地朝那些果子跑去,捡起一个来就准备吃,妈的,这货竟然还会剥壳?银背大猩猩有了吃食也忘了脸上的疼痛,不打不相识,而且看林庸似乎也没有什么恶意,就这样,林庸通过贿赂‘老大’,得到了在这片树林里的暂住权,林庸还给这大猩猩去了一个名字,因为它每吃一个果子都会嘟起嘴巴,发出舒爽的咻咻叫声,索性就叫它‘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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