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着自己的衣服下摆,‘刷’的一声撕下一条布带,再一层层地进行包裹。
到底是训练有素的正规军人,李*鹏飞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没有慌张,没有抖擞,更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一切都显得是那样的驾轻就熟,不假思索。
只是由于受伤在前,流了不少鲜血,当他做完这一切之后,也还是出了一身大汗。
到了这时,李*鹏飞方才发现自己身上穿的衣服,既不是在沙漠战场上追击****时穿的迷彩服,也不是医院里的病员服,而是一件长衫,是一件蓝色儒装长衫。就连脚上的鞋子,也从原来的作战靴,变成了手工制作的布底鞋子。
发生什么特殊情况了吗?作为特种兵的李*鹏飞没有慌张,而是眯细了眼睛,悄无声息地打量着周围环境。高大的树木,稀疏的阳光,悦耳的鸟鸣,还有这满地的野花野草,都显示出这里是森林而非是沙漠。
身边这匹白马一根杂毛都没有,高大雄伟,牙齿犹如利刃,浑身肌肉如同艺术大师精工白玉雕琢而成,肯定也不是寻常之物。
马背上还有一把佩剑,看剑鞘上镶金嵌玉的模样,也不象普通老百姓体育锻炼的寻常用剑。李岩扶着马腿,再借助马缰绳的力量,费了好大力气才终于让自己站起身来。
他用手扶着马脖子,喘*息了一会之后,先抽出佩剑看了一下,刚刚抽出一半便觉得寒意逼人,心中赞了一句‘好剑’。将剑插回剑鞘之后,又在马兜中搜了一下,掏出一本线装书。
借着透过树枝和树叶的阳光看了好大一会,他才看出书名是竖排版的《孙子兵法》。仅仅是一个繁体字的‘孫’,便让他费了不少功夫。
封面上,还用毛笔写了两个娟秀的小字‘李信’。嗯,书的主人是李信,看此书四周都已经磨得起了毛边的样子,应该是主人对此书手不释卷,学而不厌,才会出现如此模样。
如果不是额头上的伤痕,不是身上的衣服变化,李*鹏飞几乎以为自己是在梦中。他呆呆地出着神,一声不吭。
在他的脑海之中,突然浮现出了一个名叫李岩的意识。上午在顺王府上空俯瞰军事会议的情景,全部展现在眼前。
“你不能人道......”
“你连红娘子都喂不饱......”
联想到刚才所见到的那些物品,李*鹏飞情不自禁地打了一个寒战。自己穿越了,这种小说之中的事情竟然在自己身上成为了现实。
李*鹏飞做梦也没有想得到,自己会穿越到了另外一个星球,而且成了明末李自成手下的将军兼谋士李岩(也就是李信)。
好死不如赖活,被火箭弹直接命中之后,能有这样的结果就已经是不幸之中的大幸。不信!换个其他哪个人来试试?恐怕早就不知魂飞魄散到什么地方去了,哪儿还能再有自己的意识存在!
李*鹏飞的当务之急,就是在脑海之中搜索有关原来这个李岩的记忆。
很可惜,他在后世所知道的历史知识很是贫乏。综合起来,也只知道李岩是李自成手下的将军兼谋士,有一个诨号叫红娘子的女情*人,最后的结局是死于牛金星之手。
他不知道,除了专门研究历史的人以外,普通人对李岩的了解,最多也只能达到目前这样的程度。
尽管是穿越到了四百多年前,而且是依附在这么一个悲剧人物的身体上,李*鹏飞并不觉得有多少失落。不管怎么说,自己现在还身居将军兼谋士的高位,还有一个爱着自己的女人,甚至于还有着一支自己的嫡系军队。
当他想到红娘子那么一个江湖出名的大美女,将要投怀送抱时,更是不由自主的咽了一下口水。孔夫子还说‘色食乃人之大欲也’,何况我李*鹏飞这么一个凡夫俗子!
李*鹏飞忘记了刘宗敏那些将领对李岩的侮辱,忘记了自己现在的身份,只是一个不能人道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