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高下巴。
“得了,要是有,也没你流口水的分了!”他点她额头,半认真的警告。
“你也一样啦!”她叉腰回应。
难得会上PUB去听丈夫唱歌的。因为高三功课重,又尽量自己陪孩子玩,不敢让长辈操劳太多,所以丈夫工作时,她的工作便是陪儿子。
结婚之前忙着与他共享两人世界都来不及了,哪会想去了解他的其他朋友群什么的;结婚之后,宝宝的事忙得她天翻地覆,甚至有五个月因为身材太难看而死不走出家门,也不怎么有机会去认识他的朋友。
不过,由丈夫口中倒也知道他以前在国一中有几位相同对音乐有兴趣的人,各自考上大学后,依然没解散,以演唱的方式赚外快,顺便一解自己音乐馋虫发作的病症。
他们所组的乐团一星期演唱三次,分属三间不同的PUB,而李举韶只参与星期五的这一场。他老兄既不精吉他、又不精贝斯,只剩声音与热情还可以。凑合着当歌手,把表演场地当成唱卡拉OK居然也混了两三个月,而且也开始有了一些歌迷必定来捧场──八成先看上人师,再决定歌声也可以;以女性占九成九的比例。
实在是太吵了。要不是看在招待券不用太可惜的话,今天也不会丢下儿子跑来这边被轰炸。本来想给丈夫意外的惊喜,但人潮太挤,他大概也看不到距舞台最远的地方有他心爱的老婆吧!
此刻她老公正唱着英文老歌,穿着一身黑,一副又帅又酷的样子,让最前方尖叫的女子们都快冲上去扒光他衣服了……好饥渴。现代的女人都这么猛吗?
舞台的角落,站着一名帅气男性化的女子,手中拿着毛巾与开水,在他唱歌时,赶忙送上尽可能的服务。有些女客人看不出她也是同性,口哨吹得可响了。
但孙束雅知道她是女的,因为眼光骗不了人;虽然含蓄了些,但是爱慕的眼色仍是有的。这时候以客观眼光来看,不得不承认她丈夫真的满帅的,奇怪以前怎么都觉得普通,一点点好看而已?大概是看久了,也麻痹了的关系。
一杯酒突兀地放在她桌上,一名男子大剌剌地坐了下来:“小姐,可以聊聊吗?”
“不可以。”她回答得也直接。没空给他关爱的眼光,一双眼只盯着舞台上的人瞧。
“那男孩不错,走演艺界会有一片天。”
“他不缺人肯定。”所以大可不必去卖相。
“你也不错,有兴趣拍广告吗?”通常他这么问时,再高傲、目中无人的女子,也会霎时化为乖巧小绵羊,奉他为至高无上的金主,前倨后恭得吓死人。
不过这回他大大失算了。小美人仍无心理他,只敷衍了一句:“别吵啦,他唱得已经够混了,咬字都听不分明,你还要来吵我。”她记得老公英文底子极佳,那他干嘛唱得那么模糊?莫非对歌词不熟,又因为有人点歌,只好混过了事?
碰了一鼻子灰的中年男子这下更有兴趣了!小美人有意思,他喜欢。
“小姐,我是『风翊传播公司』的主任,同时也是『风翔广告公司』的企画主任,真诚地想与你谈论拍广告事直,而不只是搭讪的伎俩而已。请相信我。”他将名片放在她手边:“敝姓郑,郑安权。”
这下她终于看向他了,不过口气更不耐烦:
“我不是说别吵吗?我什么都没兴趣啦!”
正面看她,更加发现这小女生美得秀致,既天真又娴雅,全然没有一般高傲美人所具备的任性倔傲,将面孔扳成朝天状,不自觉那种气质早已使美貌流俗折损,浪费了自己的好相貌。既美丽又清灵纯净,郑安权看遍世间美女的老眼,仍不禁为之一一亮。这种气质才是少见且稀有。
“你不想成名吗?至少可以赚不少钱,你还是高中生吧?”
他的追问只令孙束雅烦得想溜。乾脆回家好了,因为看不惯女人们尖叫流口水的对象是她丈夫,可是这种醋是不该吃的,那么走人来个眼不见为净不就啥事也没有了?何况又有陌生人在一旁呱呱叫,讨厌!
打定主意,她马上起身,转个方向便欲朝大门口挤出去──人潮是愈晚愈多。
“小姐,请等一等!”郑安权不死心地伸手
“哎呀!”她低呼,撞到服务生,且被抓住手。
“匡琅!”这是服务生一时手滑造成的一地碎瓶声。
歌唱声倏止。后方的骚动未必吸引住全PUB的人注目,但主唱者则不然,蓦地以麦克风大叫:
“那个老家伙,放开我的女人!”
才叫完哩,就见帅哥主唱跳下舞台,瞬间已飙向肇事地点,全然无视乍然静止的人声,以及一脸铁青的老板。眼中只看到他老婆的手被一名中年不良男子抓住了。
一拨一勾,老婆安然入怀。而郑安权跟跄地退了三大步。
“你……你怎么下来了?”孙束雅左右看了下,明白自己成了所有人视觉焦点后,只差没挖个洞把自己埋起来。
李举韶一心只想料理中年男子,暂时没空与老婆哈拉:“喂,老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