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芒果树与其它植物,许多角羚在河边喝水,更远处是一片翠绿的草原以及放牧的羊群,难以想象就在层层山脉另一边竟是黄沙滚滚的浩瀚沙漠。
「不,还要再过一个山头。」这里竟然有一条小溪,溪水清澈见底。
他们的马正走在半山腰上,隔着那丛树海其实非常近,但由于两边之间还隔着一道陡峭的山沟,除非他们的马会飞,否则势必要乖乖绕过另一边的栈道才能到达对面。
「还要再过一个山头?」欧阳萱莎泄气地低喃。「说得真简单,那起码还要再半天以上耶!我还以为终于可以用两只脚走路了说!」
「那儿只是猎区,」卡布斯说,并用垂在左耳后的头巾巾角拭去额头上的汗水。「妳没注意到都没有住屋或帐篷吗?」
天气更热了,幸好自海那边吹来阵阵清凉的风,稍微纡解了一点燥热感。
「猎区?你是说打猎的地方?」欧阳萱莎再度振奋起来。「阿拉威部落的男人几乎都有猎鹰,你没有吗?」
卡布斯淡淡瞟她一眼。「有。」
「有?那么……」眨着乌溜溜的眼,欧阳萱莎渴望地瞅着他,纯稚粉嫩的脸上一片期待之色。「你会带我去看看猎鹰是如何打猎的?」
「等妳学会骑马再说。」卡布斯轻轻说道,顺手替她蒙上头纱。
欧阳萱莎不禁皱了皱鼻子。「干嘛?」
「很快就会碰上人了。」
「哦!」唉!这下子不知道又要等到何年何月何日才能重见天日。「咦?那是什么?」
「什么?」
「那边啊!看,好象有两个人在吵架……不,打架!」
一听是有人在打架,卡布斯立刻循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发现在树海靠山壁这边有一块称不上空地,只是树木比较稀疏的地方,确有两个人正在打架,由于距离太远看不清楚容貌,只隐约可分辨出是一个年岁不到三十的年轻男人,和一个头发班白的老年人,后者还披着一件金线镶红蓝黄边的白色豪华披风。
虽然头发斑白的老人相当壮硕,但年轻男人更有体力,头发斑白的男人逐渐败退,而年轻男人的意图相当明显--他打算把头发斑白的老人推下山崖。
「父亲!」卡布斯惊呼,旋即跳下马去。
父亲?
「耶?」欧阳萱莎错愕地看着卡布斯从绑在马后的包袱里拿出一把手枪,两眼更惊讶地连眨了好几下。
那是左轮手枪出现之前最流行的转管手枪,通常是在一个金属块上依圆周挖出数个枪膛,每个枪膛内可以装一发子弹,使用时还要用手把枪管转到击发机件的位置上,既不方便又沉重,击锤抬起时又会影响瞄准,更糟糕的是……
喀!喀!喀!
见状,欧阳萱莎连忙将挂在马屁股上的背包拿来抱在怀里,下一刻,卡布斯果然如她所料想般愤怒地丢下手枪,粗鲁地将她抓下马,然后自己跳上马狂奔而去,欧阳萱莎望着被弃置于地上的转管手枪,耸耸肩。
这种博物馆级的手枪底火装置防水性超差,而且一旦点火装置受到污染也不能可靠地发火--就像刚刚那样。
不过就算真的射击出去了也没用,她敢用背包里那把最新型的贝瑞塔手枪打赌,转管手枪射出去的弹丸绝对够不上目标。
慢条斯理地,欧阳萱莎掏出背包里的手枪,开保险,双手持枪,让视线与枪管保持同一直线,仔细瞄准……
很好,就是现在,头发斑白的老人被一拳揍倒在地上喘气,半个身子惊险万状地吊在山崖边,年轻男人正准备要一脚把对方踢下山崖,但在那之前,他好象有什么废话非说不可,摆出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愤怒地说个不停,两人分得很开,不至于误伤……
砰!
尖锐的枪声响彻整片山谷,激起林间一片飞鸟亡命飞奔,年轻男人颠踬了一下,然后倒下。
这是在两年前那一回度假里,继父唯一教会她的事--用枪,她学得很快,也很精,以为这样会让弟妹们因佩服而接受她,结果却是彻彻底底的失败,当时还想说自己浪费了那么多时间到底在干嘛?
没想到现在却因此而救了卡布斯的父亲。
栈道那头,正在狂奔的马被枪声惊吓人立而起,卡布斯急忙勒住马缰让马镇定下来,同时往这边望过来,欧阳萱莎举起手枪挥两下,再指指山崖那边,又比出一根大拇指。
不晓得他懂了没有?
欧阳萱莎暗忖着弯身捡起弹壳,连同手枪一起收回背包里,再拾起卡布斯的转管手枪--好重!然后慢吞吞地一步一步往栈道那头走去。
总算可以用两只脚走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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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不到半途,卡布斯便回头来接她了。
「是妳救了我父亲?」他不是在问,而是在陈述事实。
「好象是耶!运气真好,不是吗?」欧阳萱莎神采飞扬地笑开了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