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声淅沥沥地滴在耳际,蟋蟀唧唧作响,飘入鼻端的甜美空气夹杂着淡淡的清草香,薄荷闻起来是如此清新,一时之间,欧阳萱莎还以为自己是在研究院的宿舍里作了一场噩梦,现在梦醒了,一切将回复正常。
然后,她徐徐打开眼,三秒后阖上,再睁开,用力眨了眨眼,再仔细看,片刻后,长叹。
呜呜呜,不是作梦!
她挺身坐起来,环顾四周,这是一座已被烟熏得昏黑的帐篷,地上铺着色彩鲜艳的毯子,炉火上的尖嘴水壶冒着沸腾的烟,几张羊毛坐垫置于炉火远处,典型的贝都因人帐篷。
看来卡布斯并没有扔下她不管,而且终于带她走出沙漠了。
她想起身,就在这时,门帘掀开来,一个女人端着盘子进来,蓝袍、蓝头巾、黑面纱,只露出两只眼睛和两只手,标准的阿拉伯妇女打扮。
「不,妳还不能起来!」见欧阳萱莎想起来,女人连忙放下盘子赶过来扶她坐回去,「阿拉保佑,」她摘下面纱,露出温和慈祥的脸,原来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女人。「妳昏睡了两天,得再多躺两天,尽量多吃点东西补充营养,还有妳身上的晒伤也得再抹两天药,然后才能起来。」
「两天?原来我昏睡了两天?」一出声说话,欧阳萱莎才觉得喉咙仍然很痛,声带沙哑得好象刚用砂纸刮过。
「是啊!整整两天呢!」中年妇人漾出和蔼的笑容,把盘子端过来给她。「我叫朱玛,是阿拉威部落酋长的妻子。」
「我叫……」
「阿伊莎。」朱玛又递给她一把铜制的汤匙。「卡布斯告诉过我们了,愿阿拉保佑他,他说妳是他的未婚妻,感谢真主,我们都替他高兴,原以为他终此一生不可能会结婚,但慈悲的阿拉不忍看他孤独一辈子,于是把妳送来给他,赞美真主的睿智!」
「为什么他不想结婚?」欧阳萱莎漫不经心地随口问,瞪着盘子里的炖菜,总觉得和妈妈煮给她吃的不太一样,看上去有点恶。「是讨厌女人还是怎样?」
朱玛失笑。「不,他不是讨厌女人,是自认没办法跟女人相处。」
「怎么会?他和我就相处得很好啊!」应该算是吧?
「那是妳,不过……」朱玛想了一下。「老实告诉我,妳认为卡布斯是个怎样的人?」
「他呀?他是我见过最好看、最有魅力的男人,如果我不是女人,一定会嫉妒得恨不得宰了他。」欧阳萱莎直率地说:「不过,他的脑袋跟外表完全不搭,我原以为他不是很酷就是很浪漫,但偏偏都不是,他的个性出乎意料之外的严肃,像个老头子一样,真是令人失望……」
她夸张地叹了口气。
「幸好在必要的时候,他也懂得要变通一下,不然我一定受不了!」
朱玛听得吃吃笑个不停,「没错,就因为他的个性很正经,才会自认没办法跟女人相处。」说着,拉了张坐垫在一旁就地坐下。
阿拉伯人是没有椅子那种东西的,无论走到哪里都是铺上毯子就可以坐下,但一般还是会有座垫,富裕一点的也可以享受又松又软的厚丝绒靠枕,软绵绵的比躺在床上更舒服。
「为什么?」欧阳萱莎又问,一边用汤匙舀起一杓盘子里的羊肉炖菜来看了半天,再小心翼翼地尝半口。
朱玛无奈地叹了口气。「因为打从小时候开始,女孩子们就爱缠着他不放,那还不要紧,但那些女孩子们只要有一个以上在他身边,用不着几句话就会吵起来,甚至大打出手,如果是男孩子打架他还可以硬分开他们,但女孩子打架他实在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也不懂得要哄哄她们,只会一本正经的告诉她们女孩子打架不好,那样当然没有用,她们照打不误,最后他只好躲开……」
唔,味道不错嘛!比妈妈煮的还好吃呢!
欧阳萱莎大口吃起来。「然后呢?」
「等他长大以后,女孩们又催促父母向他父亲提亲,他父亲要他自己挑四个妻子,而他一想到结婚后天天都会有四个女人在他身边打架头就大,于是干脆向他父亲要求跟商船出去,说是渴望到远方看看,其实是想躲掉这些麻烦。」
「所以他就在外面流浪了一年?」
「不,四年,他出去了四年,前年才回来,感谢阿拉保佑他平安。」
「他也是妳们部落里的人?」
「不是,」朱玛摇头。「卡布斯是我儿子沙勒米的血盟兄弟,也是我们阿拉威部落的救命恩人。」
「怎么说?」欧阳萱莎好奇地问。
「九年前他才十七岁,当时他和沙勒米已经是很好的朋友,那一年干旱特别严重,我们部落到处迁移都找不到水,不得不请求卡布斯的父亲让我们进他的领地,但是他父亲不肯答应,于是卡布斯便亲自带领整个阿拉威部落的人硬闯人他父亲的领地,还扬言说如果他父亲要伤害我族人,必须先踩过他的尸体,由于他父亲很疼爱他,只好随他去,就这样,我族人才得以捱过连续三年的干旱。」
「酷!」欧阳萱莎脱口赞叹。「呃,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