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唐成搬到嘉城公寓住,每天上课,下课,然后给唐成做饭,他在秉良的公司上班,听他讲公司的工作,讲唐素和秉良的近况,我们很少回唐家,他的父母回燕洲了,面对秉良和唐素,我们宁可选择在“家”肉搏。
我过上了真正的二人世界,我一直向往的二人世界,却充斥着更多的不确定。
唐成最讨厌女人的生理期,我想他一直把我当怪兽吧,带回家才发现我也有那么不方便的几天,记得第一次听他说我浑身泛着血腥怪味儿的时候,我几乎忘记了腹痛如绞,竟然为了这句话蜷在被子里含泪忏悔自己是女人,我要是男人,不会被任何人欺负。我们在一起缠绵也不过一周的时间,谁和谁都不会如胶似漆到分不开的地步,那天他孤单的留我在被子里,疼痛的冷汗浸湿了被单,流产的那天,我开始落下了这个毛病,残酷的妇科顽症。
面对一张面孔时间长了,视觉疲惫,唐成又开始宿在外面,第二天回来换衣服的时候,一身低廉的酒店浴液味道会在我鼻腔窜很久,我其实也是个玩偶,和他在外面找的每个女人没有差别,只不过有条约束缚,等待他厌倦我的那一天。默默的做早餐、晚餐、准备他第二天的衣物,从里到外,帮他看日程,甚至准备家人、朋友和同事的各种礼物,默默承受。
在我面前唐成不会避讳任何电话,有些更是直白的相约酒店,我装聋作哑,他挑衅的看着我的表情,直到挫败的合上电话拿着外套离开。我不是怨妇,不会哭喊着求一个本不爱我,而我也不爱的家伙别去找其他女人,我只是这个家的一个装饰,会呼吸会做饭会在床上做各种撩人姿势的玩偶。
只有一个电话唐成会对我有所闪烁,用粤语去讲话,要说明的是,他们唐家根本不是南方人,唐成讲粤语不知道是不是故意掩饰我的,但他不知道雪儿是广东人,我学广东话追星的时候,比广东人还像广东人。我知道那是他真正的女朋友,在洛杉矶念书,还是职联的拉拉队员,我想那女孩儿一定非常美,活力四射,在橄榄球拉拉队里那黑色的头发肯定很乍眼。
唐成喜欢带我出去应酬,朋友的酒会,各种派对甚至商务场合,或许喜欢听那帮纨绔子弟们说他用情专一吧,我也从没给他丢过脸,就像我说的,优雅的姿态我也会,经历过这么多事后,我更擅长伪装。他会送我一些漂亮的礼服,没有一件保守,都很火辣,但我绝不会穿出轻浮的感觉,在他朋友面前,我还要有尊严的活着。
我就要离开这里了,下个月放寒假回锡洲后,好好陪爸爸、小姨和弟弟,然后启程去旧金山,如果我能申请到奖学金,我不会再回来。
淡淡的香水气息,我睁开眼睛,躺在唐成怀里,看着墙上的时钟,接近午夜,大姨妈来了,他不应该回来,而此时他竟然还抱着我。我微微挣扎了一下要下来,他抱得有点儿紧,直接放到床上给我盖好被子。也好,睡沙发没有床舒服。淋浴声过后,便听见厨房杯碟相碰的声音,我下床靠在门边看着他的背影,在吃冷饭,不禁冷笑,出去玩儿累了,吃着现成的饭菜是不是才有家的味道。
肚子依旧拧着疼,我又回到床上裹紧被子,昏昏沉沉的时候,唐成温暖的身体贴了上来,今夜这个温暖的怀抱是个意外,整整抱了一夜,自从我们在一起后,除了亲热时的面对面,几乎都是背对背和平入睡,不能说井水不犯河水,我爱“打拳”他爱翻腾,早上一定会搂在一起,莫名的,也许是身体怕受伤的一种防卫模式,自动开启的那种。
给他做好早餐,我则叼着一片面包收拾浴室和房间,那个电话又打来了,唐成喝着牛奶,吃着我做的煎蛋,火腿,烤到刚刚好的全麦面包和小番茄,正对着电话在炫耀自己的美食。而做这顿美食的,竟然是佣人吴姐,习惯了,已经觉得不好笑了。
拿起衣架上的大衣准备出门,唐成叫住我冲我解释,“秘书的电话,今天的行程。”
在一起两个多月了,还不知道谁是谁?你的秘书在洛杉矶?确实是汇报行程,只不过是“秘书”的行程,今天要和拉拉队飞去亚特兰大助阵大学-联盟橄榄球比赛,真想笑,我抿嘴竟然真的笑了,不是因为这个秘书的行程,而是他今天破天荒的解释,看来我在你眼里真的是个不折不扣的白痴。
“我送你。”唐成快速的吃着早餐。
“不用,有班车。”
扭开门锁要走,唐成混沌的声音又传来,“晚上有应酬,别等我吃饭了。”
“好,早点回来。”这才是唐成,喜新厌旧讨厌大姨妈的唐成。
一对恋人平常的不能在平常的话,我们心怀鬼胎,永远不纯真。
唐成十点多回家,我已经躺在床上准备睡觉了,一盒芬必得放到了床头柜上,随后他去洗澡,我看着药发呆,一个人会变吗?我不信。
就像我说的一样,唐成不会本本分分的和我一起生活,他是夜店的常客,是那些妩媚女人最好的床伴。
枕边人依旧背对背,鲜花和礼物时不时的出现,生活像摆在玻璃盒子里的绢花,看着很美,其实却毫无温度。